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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黑龙江省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黑龙江日报 2016年7月24日

    19日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执法检查组来黑龙江省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深入了解和检查黑龙江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

    20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哈尔滨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座谈。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海涛代表省政府汇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总体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清文主持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20日至23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农垦哈尔滨管理局闫家岗农场、哈尔滨市阿城区料甸镇红新村,检查污水处理情况、水稻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和棚改治理煤烟污染环境情况等。在哈尔滨市环保局,检查组听取了哈尔滨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环境应急管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以及环境执法能力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还赴大庆、齐齐哈尔等地对含油污水治理项目、水源地保护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指出,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目的是为加大法律宣传的普及力度,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环境保护法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张平对黑龙江省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的关切,深入研究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二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用绿色发展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保障人民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更具约束性的硬指标、硬任务,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要进一步加大新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和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要严格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庆喜,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李清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全国人大代表崔根良、高广生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清文全程陪同检查,哈尔滨市领导宋希斌、王颖在哈尔滨陪同检查。

责任编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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