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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检查组对包头市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包头市科技局 2016年8月20日

     2016年8月15—17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博彦、科技厅副巡视员巴根那带领自治区人大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月15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贯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工作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伯群、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向阳、市科技局局长方立,以及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农牧业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稀土研究院、五二研究所、市农业科研所、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北大包头创新研究院、浙大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上海交大包头材料研究院等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魏立坚主持了会议。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向阳全面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工作情况。市科技局局长方立结合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谈了深切体会。与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汇报了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建立有利于促进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检查组成员与参会代表就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资金支持、工作机制、转化成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博彦对我市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下一步要继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体系和评价奖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新路。

    会后,自治区人大检查组赴白云鄂博矿、浙大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包头稀土中心、高新区特色产业化基地等进行了实地调研检查。

责任编辑: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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