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竺率执法检查组在浙江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
浙江日报 讯8月22日至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执法检查组在浙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以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打通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渠道,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浙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浙江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汇报,并赴宁波、嘉兴、绍兴等地检查。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5年提高6.4个百分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项目149项,居全国前列。目前,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第6位,企业创新能力居第2位,被列为全国首批技术创新工程建设试点省、全国首批创新型省份试点。接下来,我省将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努力打造“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力争到2020年,全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5%。
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等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执法检查组希望浙江准确把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让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反哺科技本身,使之成为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扎实做好法律实施的各项工作,让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