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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在金昌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网 2016年06月07日

   法制网讯 5月30至31日,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基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甘肃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郭层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姚念文等7人组成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组对金昌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及《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永财,金昌市政府副市长盛云峰、金昌市食药监局局长方怀天及市县领导陪同检查和调研。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永昌县金川区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地察看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同时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还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的主要做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立法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在对金昌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的相关汇报后,省人大检查调研组对金昌市食品药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金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思路明确,措施有力;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精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体管控措施和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监管措施有创新,提高了食品加工生产水平,降低了食品安全隐患;监管部门敢于担当,创新监管方式,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就下一步工作,调研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中;要继续积极探索、制定更多有针对性、有实效的举措,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完善社会共治机制,筑牢饮食安全坚实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责任编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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