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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浙江在线 2016年04月21日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夏宝龙带队赴金华检查

  4月20日下午,夏宝龙书记考察金华市四牌楼农贸市场。浙江日报记者 黄曙林/摄

  浙江在线4月2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应建勇)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4月份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4月20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夏宝龙带队到金华市开展执法检查。

  夏宝龙来到金华市区的四牌楼农贸市场,走进食品检测实验室,仔细了解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和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叮嘱市场负责人加强管理、摊主们诚信经营,让市民买到放心食品。他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监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全面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要充分利用此次执法检查的契机,全面查找破解当前我省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长效监管,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环保的食品。

  陈金彪、茅临生、姒健敏等参加检查。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近日还分别带队赴杭州、衢州等地开展了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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