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粤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广东人大网 2016年04月18日

广东人大网讯(记者林洪演)4月1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执法检查组来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广州召开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省长邓海光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我省和广州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任茂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胡浩,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包克辛,全国人大代表蓝伶俐、陈瑞爱等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国家食药监局,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执法检查组来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4月18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座谈会

据副省长邓海光介绍,广东实施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统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抓好食品源头安全质量,把好食品进出口国门关,推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建设,大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并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在投入方面,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46165万元,同比增长34.83%,其中每年投入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为19700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从2006年最初的1000万元逐步提高到目前4000万元。2015年,各地级以上市本级共安排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52455.23万元。据悉,广东在2015年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中等次为“优”。

鉴于目前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设定法律责任时,没有将生产和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予以区分,对不少经营者的处罚与违法行为不相适应,容易导致对部分市场主体处罚执行难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要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并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对广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并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地方食品安全条例,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她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由张德江委员长任组长,在全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法律有效实施,使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她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将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作为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石,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社会综合治理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治理,地方人大要按照立法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把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她要求,要坚持风险防控,综合用好风险排查、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手段,及早发现、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源头治理,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坚持部门协同以及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营造食品安全全民关注、共同参与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对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心无旁骛、真抓实干,下最大力气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检查组还将在广州召开各级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座谈会,在广州、深圳、佛山、江门市开展实地检查,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与基层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代表座谈,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