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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发展职业教育的债务如何解决 对西部省份有何特殊政策措施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7月1日

中国人大网讯 6月3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亮权提出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亮权提问说,我咨询两个问题,提一个建议。第一个问题是,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专门考察了贵州职业教育工作,对职业教育发展寄予厚望。“教育是挖掉贫困的关键,治贫先治愚,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是最好、最精准的造血式扶贫。”贵州省委、省政府为了办好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办学,各职业学校也积极贷款建校。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职业教育债务共达55亿元,有的已进入陆续还债期。请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像贵州这样的西部省份,发展职业教育的债务如何解决,使其丢下包袱,轻装上阵?第二个问题,西部省份按教育部办学标准,生师比、生均教育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等很难达到标准。比如贵州职业教育生师比,国家标准是20:1,贵州是30:1;生均建筑面积,国家标准是20平方米,贵州仅达10平方米;生均教育仪器设备价值,国家标准是3000元,贵州仅2000元。贵州办学条件在西部地区是比较落后的省份,严重影响职业教育发展。请问教育部对西部省份如何采取特殊政策、特殊措施帮助解决?第三,是建议。建议教育部完全下放高职院校设置审批权。目前,高职院校设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需报教育部备案成功才能招生办学。贵州现有高职院校32所,学校数量少,高职人才培养不能较好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建议教育部完全下放高职院校审批权,省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高职院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回答提问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回答说,高职院校设置审批权现在实际上已经下放了,我把过程再汇报一下。2000年,国办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2000]3号)文件。这个通知明确了两件事,一是高等职业学校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但同时也明确了第二件事,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需要报教育部备案。2006年,国务院根据[2000]3号文件下发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了第156次常务会议,在会议上决定将当时的备案变成审核性备案。因为当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权力放下去之后有些省设立的比较多,有些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把备案变成审核性备案,主要是由教育部了解核实由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其条件是否达到了国家标准。把这个权力又拿回到教育部,我们主要审核是不是达到国家标准。审核合格后我们就备案,审核不合格就暂缓备案或不备案。2013年,国务院又印发国发[2013]44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在这个《决定》当中,明确取消了教育部的审核性备案。目前是告知性备案,省级政府批完以后要告诉我们批了什么、叫什么名。实行告知性备案,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违规招生、违规录取,要确保考生利益和家长利益。教育部根据的是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第2款,即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每年都要在招生报考之前,将有资格招生的高等学校进行公开,名单在网上公示,避免老百姓上当受骗,避免“野鸡大学”侵犯百姓的利益。今年公布的有资格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553所,其中职业院校1327所。告知性备案也是向全社会公布有资格招生高等院校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无法向社会公布信息,没有公布信息,可能老百姓就要上当受骗。放权之后,国务院又要求要实行三管齐下:一是要简政放权,二是要放管结合,三是要优化服务。虽然审批权全部下放了,但是教育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和服务职责,尤其是事后监管和过程监管。我们认为,教育有其特殊性。我们不是对省级政府不放心,学校设立之后合不合格,得看看是否符合招生条件,否则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也不好。所以,教育部还应该做到放权之后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两个到位:一是权力下放到位,一是监管服务到位。告知性备案,是为了监管服务,这个还要坚持。我再就罗亮权委员提出的西部条件不达标的问题进行回答。我们认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不仅在西部地区存在,中东部地区的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也存在这种情况。我们认为,这件事其实质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教育领域尤其是职业教育领域的表现。对于这个问题,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很重视,教育部和其他部门始终不断地采取相应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这些年来,中央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还有转移支付资金,始终坚持向西部倾斜的原则。经过努力,应该说西部地区的办学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和大家的要求比还有相当的差距。2013年与2010年相比,师生比从30:1降到了27:1;生均建筑面积从10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人均增加了3平方米;生均仪器设备值从1815元提高到了2907元。到2014年,这些指标还有进一步改善。从总体看,从2010年纲要颁布之后,我们正在逐步缩小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与国家标准的差距,这个趋势已经出来了。但是,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与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城镇化的需求相比,与社会和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质量要求相比,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确实存在差距。怎么办?我们认为办学条件达标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硬件,一个是软件。关于硬件达标,德江委员长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已提出来了:职业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不够健全,三分之一省份没有制定生均标准。委员长又提出,今后要健全投入机制,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水平。从教育部的角度来讲,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三件事:第一件事,中央财政资金用于职业教育的建设专项和转移支付,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第二件事,我们也建议省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资金要向区域内的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倾斜,加大这些地区资金分配的权重。第三件事,我们要发挥好督导办的作用,进一步做好督促工作:一是督促省人民政府要依法核定、落实生均经费拨款的法定职责;二是督促地方政府严肃预算执行纪律,不能截留也不能挪用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用于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关于软件达标,委员长提出,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职教教师的培养培训纳入到教育规划,以保障其适应发展,这主要是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做好三件事:第一,根据去年的国务院决定,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的教职工编制。委员长也提出来了,在总量内我们要核好编,同时在整合的基础上,依规认真落实到每所学校。第二,教育部要在国培计划中继续加大向西部地区的倾斜,尤其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倾斜力度。第三,我们要推动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动员东部地区的优质院校有针对性地与西部地区进行对接。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立峰回答说,我现在就罗亮权委员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作一些回复。

贵州是西部贫困问题比较突出的省份。中央高度重视西部大开发,高度重视支持贵州发展,特别是教育包括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开发、促进社会就业、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主体。中央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职业教育给予了大力支持,从2005年开始不断加大对西部包括贵州的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共计安排中央投资230亿元,其中安排西部地区104亿元,安排贵州9.6亿元,支持了贵州97所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实训条件建设。今年,国家发改委对贵州省规划内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全部给予了支持,安排贵州职业教育中央投资居全国首位。此外,我们还积极扩大投融资渠道,把贵州等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项目优先列入我国利用外资贷款项目的规划,支持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采取了非常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项目又集中建设,政府和有关职业院校包括一些中等职业学校确实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我们是不主张过度举债搞学校建设的。贵州省目前政府债务规模在全国排名靠前,财政化债的负担很重。解决贵州等西部省份职业教育的负债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开源节流,综合治理。所以我们建议,一是要更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建设。把职业教育建设的重点放在人口相对密集、产业发展具有一定潜力的地州和产业基础比较好的人口大县,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良性互动。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投资,严格把握建设标准和规模,遏制盲目扩张,大兴土木,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坚持“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原则,加强职业学校债务的管理。其中,对新增的债务,按照新的《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政府债券举债,包括职业学校在内的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举借政府债务;职业学校以自身的收益举借非政府债务的,也要合理调控建设节奏和贷款的比例,千方百计降低新增负债的风险,要严格控制债务的增量。对存量债务要制定偿还化解的办法,限期严格落实偿还责任。对短期内确实难以偿还的,要积极想办法,可以通过地方债置换的方式,适度延长债务的期限,缓解目前集中偿付的压力。三是要引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职教园区。对于园区内的公用事业,配套设施等可以实行投资主体、运营主体的招标制度,通过特许经营、融资租赁、支持校企共建生产性的实训基地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缓解债务压力,降低运行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我们也建议,要大力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和有需求的企业,探索类似德国的双元制办学的模式,实现企业和学校双方互利共赢,互相发展。企业是有需要也有这种积极性的,他们可以提供很多的实训设备,而且更切合实际;学校在专业设置等方面也要和企业进一步加大联系的力度。贵州省职业教育发展既面临共性问题,也有特殊的问题,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大力支持贵州等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特别是推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在“十三五”规划中给予充分的体现。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向贵州等西部省份倾斜,支持西部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的发展。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回答提问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回答说,感谢罗亮权委员的提问。近年来,贵州确实高度重视发展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在当地也建设了一批职教园区,而且各职业教育学校也积极通过贷款等方式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但是形成了债务。罗亮权委员讲到,共达55亿,希望中央来化解,我们非常理解,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积极的措施,支持贵州等西部省份发展职业教育。一、化解职业教育债务的主体是地方政府或者学校。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意见》(国办发〔2014〕43号)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对于职业教育的债务应清理甄别,属于地方政府应当偿还的,按照程序批准后相应纳入预算管理,由地方政府统筹偿还。对于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的部分,由债务举借单位负责偿还。二、如何缓解地方债偿压力。目前,中央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43号文件精神,经全国人大批准,并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下达了两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专项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上述债券的规模完全覆盖了审计确定的今年到期政府债务,其中包括了已经纳入政府债务的职业教育债务。因此,包括贵州等西部省份在内的地方政府债务偿还,今年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批准地方存量债务清理结果后,我们还将继续做好后续置换债务工作。三、继续加大对贵州等西部省份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对包括贵州在内的西部省份职业教育发展给予了倾斜。首先,加大了对地方一般转移支付的力度。星期天我来汇报去年的决算,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又扩大了,就是给地方,请他们按当地的实际,包括职业教育的实际作出重点安排。一般转移支付扩大后,专项转移支付必然减少,但是支持职业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增加。中央对职业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2013年是233亿,2014年是277亿,今年的预算是319亿。在专项转移支付总量减少的情况下职业教育是增加的。分区域看,东部占了22%,中部占了37%,西部占了41%,中央财政对西部、对中部是倾斜的。贵州肯定是在倾斜的范围之内,而且我们正在整合职业教育方面的专项,原来有五、六项,现在基本整合为两项,一是助学金和免学费,大致占专项的一半;其他的实训基地、中高职示范样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等等,原来都是具体细分的,现在不细分了,大致占另外一半。所以说力度总体是加大的,这是我讲的第一点。第二,我非常支持刚才几位同志,特别是德江委员长和刘延东副总理都讲到了,支持东部地区职业院校扩大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而且像西部一些地区也确实没必要县县都要办职业教育。发改委的同志也说了,“黑板上画车床”,那是办不了职业教育的;有的县学生人数很少,职业学校很难办下去,同时缺乏产业支撑和企业合作。所以职业教育要和生产结合起来,和当地的实际结合起来,要因地制宜来做,希望地方能够结合适龄人口变化的趋势、工业城镇化发展的趋势以及自身财力的状况,合理把握职业学校建设的节奏和规模、方向,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谢谢。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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