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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环境保护部网站 2015-06-08

    6月2日至3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对海东市进行为期两天的检查活动。在两天的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对青海青稞酒有限公司、互助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厂(站)运行和乐都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以及民和县相关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进情况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仔细察看污水处理设施的运作情况和排出水质的相关数据等,不遗漏任何存在着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6月2日检查组对湟水流域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实地察看了整个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之后,对这种创新环保的污水处理模式予以了肯定,而对系统处理污水的有些具体的问题上,比如人工湿地冬季污水处理的冻土层设计、如何扩大推广并显现社会效益等问题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执法检查组也给出了相关建议。湟水流域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示范面积1.4公顷,污水处理规模每天500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通过“基质-微生物-水生植物”三位一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三重协同效应,实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的高效净化,其出水可进行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再利用。该工程于2012年10月底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潜流、表流人工湿地结构、人工湿地类型选择以及现场施工,人工湿地植物筛选及治污能力进行验证等,于2013年底建设完成。二期工程为人工湿地系统的湿地植物群落配置和合理布局,提高人工湿地植物选用配置与调控方案,进一步扩大人工湿地植物种植面积,扩大生物治污能力。项目已通过项目验收和科技成果鉴定。

    与传统的污水处理技术比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降低了污水深度净化处理的能源消耗,并通过对污水中BOD的有效去除,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同时,对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水环境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示范意义及推广应用价值。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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