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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多措并举 完善专利行政执法机制

浏览字号: 来源: 知识产权报 2014年6月11日

    4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组在浙江检查专利法贯彻实施情况。记者在随行采访中发现,近年来,浙江省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成效显著,有效打击了专利违法行为,使得全省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不断加大保护力度

    近年来,浙江省专利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4位,专利申请、授权总量位居全国第2位,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分别列全国第5位和第4位。2013年,浙江省专利申请总量达29.4万件,专利授权总量达20.2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27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1.11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9件。

    为推动专利保护工作,浙江省相继开展了“雷雨”“天网”“护航”等执法专项行动和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查处了一大批专利违法案件。其中,仅“护航”专项行动就开展各类检查316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商品20多万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75次,跨区域协作执法16次。3年来,浙江省共立案查处各类专利违法案件1445件,案件数量年均增长率超过160%。

    作为此次接受检查的城市之一,杭州市先后发布了《专利行政执法程序》《专利案件立案须知》等文件,提高了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2011年至2013年,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案件211件,其中假冒专利案51件,专利侵权案158件,其他专利纠纷2件,年度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县(市、区)一级专利管理部门尚不具备专利执法的主体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利行政执法的力量。为此,《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由设区的市委托辖区内县(市、区)专利管理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既缓解了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又提高了专利案件的调处效率。

    切实提高执法成效

    尽管浙江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具有发现难、查处难、认定难等特点,使得受害人维权成本和难度不断增加,毛光烈建议:要全面加强专利主体自我保护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的协同机制;加大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的专利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专利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成效。

    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建议,修改专利法应当增加授予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查处权及惩罚性行政处罚权,从根本上扭转当前专利侵权成本过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增加关于专利恶意诉讼规定,建立滥用权利赔偿制度或机制;加快建立专利权海外维权机制,保护我国专利权人在海外的合法权利。

    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顺东认为,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不完善,尤其是县级专利管理部门专利行政的职能难以行使。他建议,可以在立法上明确县级专利管理部门具有专利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专利法中加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取证时的职权等,切实完善专利行政执法机制。 (知识产权报 记者 魏小毛)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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