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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9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分赴黑龙江、湖北、云南、甘肃等省进行执法检查。委托河北、内蒙古、安徽等10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2、义务教育教师队伍情况;3、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4、政府为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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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 生 第三章 学 校 第四章 教 师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
评论解读贯彻实施法律释义历次检查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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