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委员审议

金炳华: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1-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镇东在分组会上发言。(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中国人大网讯200812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金炳华审议时说,昨天上午两位副委员长所做的执法检查报告很好,领导重视,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我完全同意。

    他说,我就实施义务教育法讲点意见。教育是一项百年大计,尤其是义务教育,这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和民族素质的提高,也关系到我们国家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基础工程。同时,义务教育还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家关心,是一项民心工程。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讲,这次执法检查非常重要,很有必要。2006年全面修订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义务教育法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国教育人口多、底子薄、欠债多。从教育经费来讲,现在义务教育经费虽然有了很大的增长,但是目前经费缺口还是很大,尤其是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和农村的中小学更是这样。我到西部一个贫困县的镇中心小学,看到教室里的课桌椅是一块一块板叠起来的,凳子也是五花八门的,书架上没有几本书,没有电脑。学生宿舍30平方米的房子住了1617个人,条件很差。学校缺图书、缺电脑、缺仪器、缺文体活动设施,这些都需要加大投入。办好一所学校,关键是校长和教师,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所以教师队伍的建设非常重要。现在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教师数量不足,年龄偏大,知识和学科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教学的要求。

    他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一定要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国家的财力增加义务教育经费。同时从我国义务教育的现状出发,义务教育经费要向西部地区、向农村、向欠发达地区、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国家要设立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重点向他们倾斜。因为“三增长”的规定是针对全国的,但是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差别很大、发展很不平衡,只有解决了不平衡才是合理的,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同时,要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的监督。国家、省里拨付的经费要真正落实到学校,在学校里这些经费要严格按照专项来使用,不能挪作他用。

    第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一是要保证教师的数量,没有数量就谈不上质量,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偏低,农村和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比较分散,现在教师数量反而较少。教师编制要向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二是对教师的结构配备要合理,这包括教师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学科结构,否则影响到教育质量。

    三是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使教师能不能不断更新知识,适应新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

    四是要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大学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后的见习制度,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到农村或西部老少边穷地区中小学任教两三年,给予一定的考研究生和工资待遇方面的优惠政策,录取的公务员也可以先到这些地方去实习。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村教师、西部地区教师不足的问题,也对应届毕业生是一种锻炼,有利于他们了解国情,培养艰苦奋斗精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对他们成长有好处。

    五是适当提高教师的待遇,这样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01-12
责任编辑: 李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