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2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秀榕审议时说,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很好。组织高层次的检查组,由副委员长带队,执法检查重点突出,方法科学,既充分肯定了法律的实施情况,又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又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认为这样的执法检查,检查有深度,总结有高度,推动有力度。
她说,我结合留守儿童问题对实施义务教育法简要谈一点看法。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谈到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除了学校拆并对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大量增加以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农村留守儿童总体规模和发展变化,更需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对留守儿童的问题,全国妇联今年初做了专题调研,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的抽样调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量大概在5800万人。虽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有返乡的趋势,但是这个群体将长期存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关系到一代人的问题。
她说,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和安全问题,都令人担忧,我们认为这些问题都急需解决。所以建议要把留守儿童问题纳入国家和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各个部门工作的规划中,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要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重视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和培训,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的研究、制定;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扎实具体的工作,同时要办好寄宿制学校。我认为国家对这问题非常重视,国家财政有专款建寄宿制学校。我认为既要扩大规模,改善条件,满足农村儿童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学习要求,又要提高寄宿制学校建设的质量,特别是要加强管理,为孩子能够得到全面健康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