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智率执法检查组到内蒙古检查农业法贯彻落实情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9-1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从9月3日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贯彻落实农业法先后到我区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进行执法检查。9月7日下午,检查组一行在呼和浩特新城宾馆听取了自治区工作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汇报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中伟介绍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和要求,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房凤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李殿仁、杨永茂及检查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自治区领导符太增、雷·额尔德尼、赵忠、王玉明等参加汇报会。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是:发展现代农业、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耕地保护和扶贫开发5个方面。

    陈昌智对我区贯彻落实农业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在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针对自治区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法,工作积极主动,措施针对性强,落实力度大,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法规、发展现代农业、增加粮食产量、发展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业、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陈昌智强调,农业法是明确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法,强化农业支持和保障措施的发展法,确立农村改革方向的改革法,更是反映广大农民需求的农民权益保障法。开展这次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就是要在以往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检查农业和农村工作,对影响全局、关系长远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陈昌智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农业法意识,坚持把贯彻落实农业法、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三牧”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坚持农牧业基础地位不动摇,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可持续发展。要坚持把现代农业作为农业发展方向,在坚持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合理流转土地,更好地运用现代科技和农牧业机械装备,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路子,加快发展现代生产经营方式,让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带动更多农牧民增收致富。要把扶贫开发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农牧民培训教育力度,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要认真落实农业法关于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有关规定,坚持不懈地抓好生态保护建设工作。要深入了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摸清农业法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胡春华就学习贯彻陈昌智副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法提出明确要求。他说,贯彻落实农业法对内蒙古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商品粮基地,是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加强“三农三牧”工作,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做贡献,始终是关系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当前,内蒙古正处在从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农业法的重大意义,大力加强农牧业法制体系建设,努力为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致富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牧业立法工作,及时总结“三农三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要把加强农业法执法监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住落实惠农惠牧政策、加大农牧业投入力度、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实施扶贫开发等重大事项,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贯彻落实农业法各项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梳理汇总,逐项分析研究,拿出解决办法,抓好整改落实。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积极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推动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实现新的发展。

    据悉,执法检查组还将赴兴安盟继续检查指导工作。自治区有关部门及中央驻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记者 郎俊琴)

来源: 内蒙古日报 2012年9月8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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