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常委会审议

王云龙:搞好示范宣传 尽快落实扶持优惠政策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1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0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云龙审议时说,我完全赞成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的报告,我也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这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执法检查准备得比较充分,在这次正式派出执法检查组之前,我们在今年初就搞了调研。

  王云龙委员说,这次执法检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摸得比较清楚了。一方面总体发展态势是好的,发展的是快的,也是健康的。原来有两个担心基本上没有发生,一是担心这部法律公布以后,动不起来。但实际上各级党委、政府宣传贯彻组织实施,还是收到了成效;二是担心一哄而起,不按规范办,现在也没有发生。现在老百姓也很理性,没有赶热闹的。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在起步的阶段,毕竟才实行一年多,发展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而且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需要我们很好研究、尽快解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明确要求很好的支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它对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的程度、农业生产规模化的程度、专业化的程度,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有重要作用。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讲到“服务农民、进出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能够引领广大农民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当中的一个现代农业的经营组织。

  他说,按照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按照这部法在贯彻实施中的问题,我提几点建议。第一,要很好的宣传这部法律。现在有些地方领导干部尚且不了解这部法,普通的农民群众就更不知道了,有的人知道这部法律的名字但不知道具体内容。所以,在宣传方面还需要下大力气。现在不光是需要宣传法律,还要宣传榜样,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要搞好示范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也需要高度重视。

  第二,各项扶持、优惠的政策要尽快落实,要加快速度,要加大力度。印花税、增值税的减免是今年7月份才出台的,其他的几项还在研究中。如: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问题、其他支持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关专业发展的建设项目的操作规程问题等要加快制定的速度,加大优惠的力度,早日出台。

  第三,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要落实好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解决农民专业合作化贷款难的问题。

  第四,在工作上也需要进行改进。比如,工商登记失真的问题,在工商登记显示是五万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七十七万多户,实际上参加农民的户数远远不止这个数。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样的情况,有百十来户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登记的只有十几户。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因为登记的时候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弄身份证复印件非常麻烦,需要上镇里办,还要花钱。因此只在工商部门登记了十几万农民,其他几十户只在合作社登记了,这几十户和那十几户权利、义务都一样,但在工商登记上没有他们,使得我们了解到的数字有偏差。这类工作中的问题,希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11-14
责任编辑: 沈娟
相关文章
乌云其木格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