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就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到牡丹江市视察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8-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东北网牡丹江6月20日讯 6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就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情况来我市视察,参观了我市部分新能源企业,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座谈。视察过程中,视察组对我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给予肯定,并对我市提出的实施“阶梯型”立法、制定合理上网电价政策、加大核准放权力度、加快落实新能源政策等建议表示重视。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德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陪同视察。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我市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已从单一的项目开发利用,逐步向产业规模化、项目集聚化,形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条方向迈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截至2012年末,我市已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总装机容量为100.84万千瓦,占全省比重的18%。

    在19日举行的座谈会上,李德喜向省人大视察组一行,简要介绍了我市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取得的成效及制约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发的瓶颈。他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电网改造投资力度,着重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尤其加强对蓄能产品的开发;分析新能源不同种类,深入研究光伏产业,加大对太阳能产业的政策扶持;研究推动北电南送战略,扩大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以此将可再生能源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视察期间,省人大调研组走访了代马沟风电场,视察新能源项目;走访了北方公司,视察北方风电装备生产线;走访了牡丹江大学海林校区,视察光伏发电项目;走访了郭家沟垃圾填埋气发电厂,视察郭家沟垃圾沼气发电。

来源: 东北网 2013年06月20日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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