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检查江苏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情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8-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6月17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一行赴江苏就《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间,执法检查组听取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和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单业才等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及南京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南通龙源23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南通如东生物质电厂、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溧阳生态建设等项目。

沈跃跃对江苏可再生能源发展及风电、太阳能光伏100%全额消纳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希望江苏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意义,继续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建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新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6月18日,执法检查组到江苏省电力公司进行了检查,在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现场察看了江苏电网运行情况后,高度评价了公司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江苏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特别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做出的贡献,认为公司以建设和运行电网为核心业务,联系发电和用电环节,全力支持江苏可再生能源发展,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在江苏的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组希望公司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为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做出更大贡献。

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的领导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巨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全国人大代表昝圣达、冬云,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艳,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夏鸣、委员韦频,省能源局局长陈勇陪同检查。公司党委书记胡玉海,副总经理钱朝阳及本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 (黄 蕾 陈国年)

来源: 新华网江苏频道 2013年06月25日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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