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常红、高星、张海燕)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今天下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据统计数字显示,基层工会组建工作取得新进展,2008年以来,在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的工会组建率由原来的43%提高到目前的81%。
报告说,近年来,各地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一是在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的工会组建工作取得进展。2008年以来,仅一年多时间,建会率就由原来的43%提高到目前的81%。广东这类企业工会组建率达95%,湖北、沈阳等地达100%。二是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组织新形式。为解决小型、分散、职工流动性强的企业职工建会、入会难的问题,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了新型工会组织。如上海市新建的8个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打破了所有制界限,形成了条块结合、职能互补的组织体系,成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载体。三是采取灵活方式吸纳农民工入会,一些地方采取在项目工地、施工队、劳务输出地或输入地集中入会等多种灵活方式,方便农民工加入到工会中来。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层工会组织达172.5万个,工会会员2.12亿人,较2005年分别提高了46.9%和41.3%。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有6674.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