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吴邦国指出,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的社会群体,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推动解决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康复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根据安排,此次执法检查共分6个小组,于今年5月至6月分别赴天津、内蒙古、辽宁、山西、浙江、湖南等6省(区、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余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由李建国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担任。执法检查要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残疾人医疗康复情况和残疾人教育情况等。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属的诉求,深入了解残疾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状况,共同把执法检查工作做好。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2年5月至6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是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二十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吴邦国委员长对此作了重要批示。 [详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近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山西进行执法检查。周铁农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着力解决残疾人关心的突出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详细]
5月8日至10日,李建国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天津市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李建国指出,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依法做好残疾人工作,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详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关于“对残疾人保障法开展立法后评估,为修改完善法律、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提供依据”的部署,内务司法委员会会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成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对残疾人保障法设立的一些主要法律制度进行了评估。 [详细]
为提高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效果,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建议,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大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力度。报告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法定职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经常性的检查…… [详细]
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关于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的报告。今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工作也随之开展。 [详细]
6月11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详细]
6月7日至12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铁焕率领的检查组,对延安、铜川两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市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105人;同时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就学,大中专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深造资助制度。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