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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点评

为有源头活水来

——《山东首创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点评

龙朝阳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1月14日

    人大这块新闻“富矿”不是天然形成的,关键是看人大工作本身有没有新意和特色。没有人大工作的探索创新,就不会有高质量的人大新闻。该作品以电视消息的形式报道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制度创新,获得全国性的奖项,充分体现了内容为王,题材制胜。

    2013 年3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深化立法后评估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这在省级层面属于全国首创。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适用和生效。”一部法律法规的质量究竟好不好, 归根到底要看法律法规文本的实施效果,看其是否经受得住实践的考验,达到预期的调整目的。一直以来,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法规的制定,对如何提高立法质量也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但对法规出台后的实效关注得不够,除了开展一些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外,对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否达到立法的预期, 实施的效果怎么样,缺乏更多的渠道和手段进行深入的了解。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法规公布实施满一年,负责法规实施的单位应当在30日之内,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第一年的实施情况,包括与上位法的协调问题、一些行政许可和处罚情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评估,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法规的实际运行状况,为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或废止提供客观依据,使文本质量得以提高,使法规更趋完善。也可以依据评估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执法、司法的监督,从而提高法规实施的有效性。这一创新举措无疑具有现实意义。作者敏锐地抓住了制度创新的“新闻点”,以新闻短消息的形式,进行了及时、充分、准确报道。作品主题鲜明深刻,文稿短小精悍,语言简洁明快,运用“记者现场+采访同期”的方式,从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两个方面,阐述了该项制度通过实施的意义和作用,言简意赅,有很强的现场感。电视元素丰富,画面干净清晰,令人印象深刻,有效发挥了电视的传播功能和优势。

    这篇获奖作品也给我们从事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同志有益的启示。人大全局工作和宣传舆论工作是“源”和“流”的关系,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人大宣传舆论工作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 面对人大工作新形势,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主动作为、务实作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履职行权的新途径、新举措,大力推进人大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人大宣传舆论工作提供丰富资源。同时,要破解当下“热热闹闹十几天,冷冷清清一整年”的尴尬境地,就必须更加重视和重点加强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行权履职的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向媒体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积极引导记者善于在规范的程序中挖掘深刻内涵,在严肃的会场中捕捉鲜活素材,及时、准确地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的特色工作和成效亮点传播好、展示好,使人大声音常态传播,四季“春暖花开”。

    (作者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委)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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