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月28日上午,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着审议《陕西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任务,集体走进了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现场察看不马虎
迎着初春的小雨,正在参加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张道宏、张迈曾、吴前进及秘书长桂维民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省政府秘书长秦正的陪同下,对省政府应急管理系统进行实地查看,为审议好《陕西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作必要的准备。
在省应急指挥中心楼外,三台移动应急指挥车正整装待命,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详细了解其功能构造后,来到了省应急平台机房察看。
“这里是整个平台的枢纽中心,日常情况下,作为平台的维护中心、研发中心、测试中心和数据中心,在非常规情况下,也就是省应急指挥中心不能正常使用时,还可以作为临时性的应急指挥中心继续使用。”随着工作人员介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眼前的视频会议系统、应急通信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等看了又看,问了又问。“停电了怎么办?”“如何保证采集数据的准确?”,对于问到的每一个问题,工作人员都认真回答。
“目前,西安市全市情况平稳,无重大事故发生。”在省应急指挥中心,大屏幕上正在连接的是西安市应急指挥中心,西安市副市长韩松通过应急指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向指挥中心汇报西安市眼下的应急监测情况。
几分钟之后,随着指挥员的一声令下,画面被迅速切换到600多公里之外的榆林市,在这里,一场紧张有序的应急演练正在十几支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展开,数百名武警官兵、消防战士、天然气抢修人员等以迅捷的反应和行动力展示着他们的专业性。
当有常委会组成人员问,“如果大雁塔、新城广场这些这些人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出现突发事件,该如何应对?”工作人员迅速将这两个地方的相关信息用三维指挥系统立体、全景展示出来,指挥者可根据这些信息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马建军介绍,目前,省政府应已经构筑了天眼、地上移动的应急指挥车和后方的应急指挥平台,三为一体相互呼应的应急体系。同时他也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目前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如应急管理体制尚不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等。
罗振江察看完后指出,这个系统让人“为之一振”,和过去电视、电话、一个本子记录一下的应急值守工作相比,它建得很好,“很实用,很便捷”。他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快《陕西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审议步伐,促成办法的出台。
娄勤俭在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座谈后表示,将以此次视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在指挥调度、物资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同时要在办法颁布以后,积极开展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审议发言中要害
原本计划上午九点四十结束的实地视察,由于委员们的不断询问和细致察看而延迟到十点。一下车,委员们就直奔会议室,立即对《办法(草案)》进行审议。
作为陕西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在参加小组审议时说,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草案,框架和结构比较合理,至于是叫条例好还是办法好,还需要再推敲一下。他同时建议,“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研判和预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有两支队伍,一个是新闻发言人队伍,一个是网络评论员队伍。应跟进事件,根据网络舆情和民意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关注舆情焦点,正确引导舆论”。作为多年从事应急管理研究的他在谈到“自救互救”问题时说,“有一个统计,现在突发事件,特别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中,自救互救、社会组织共救占减灾避险有效率的80%左右,20%才是政府的作用。现在《办法(草案)》中只强调村委会和其他组织有些单薄,应强化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在应急救援中的责任和作用。”
“百姓一定要有应急自救意识,我们应当鼓励单位、家庭准备日常应急包裹。”常委会委员叶广芩提出,应该在《办法(草案)》中增加单位、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的内容。“听说日本家庭睡觉前会在枕头下放一双拖鞋,准备两瓶水,一瓶在门边,以便突遇意外时带上,一瓶在桌子下,在不能逃离时使用。”叶广芩说,虽然陕西地区的地震威胁不是很大,但树立百姓的应急自救意识非常有必要。“我们要鼓励单位和家庭准备日常的应急包裹,一些准备,一点东西,就能拯救一个生命。”
“对负有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的相关处分应该细化。”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张启钧建议,突发事件应对成果应与相关负责人的政绩考核、评估挂钩。同时还应该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为政府的常设办公机构,县级以上都要设立办公点。
“幼儿园对中毒这件事情怎么处理,学校要防止,要在饮食上注意,《办法(草案)》在这一点上应当考虑”。
“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措施,建议在《办法(草案)》的总则中体现”。
由于会前对实地进行了察看,审议发言中委员们都积极踊跃,对《办法(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建议。
据介绍,这次常委会采取先实地察看再讨论的审议方式,是继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陕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走进建设工地、实物展览参观、视察之后,又一次“把审议从会场搬到了现场”。
(本文刊发于2012年4月12日《民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