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网络作品(通讯)一等奖获奖作品

规划法实施办法立法听证:如何避免一任领导一张规划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1-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采编过程:2010921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福建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东南网记者全程参与,并认真梳理各方观点,形成《规划法实施办法立法听证:如何避免一任领导一张规划图?》一文。

    社会效果:城乡规划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作品以图文形式表现了《福建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精彩场景。文中既有现场描写,又有精彩语录再现,还通过延伸阅读方式,将省人大常委会历次听证会展现出来,丰富了内容,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开门立法、广开言路的立法精神。作品刊出后,点击率高。

    作品评价:作品题材好,题目新颖。重点突出,抓住立法听证会的焦点问题。深度报道,富有感染力。同意推荐。

    作品网址:

    http://www.fjsen.com/c/2010-09/22/content_3718806.htm

    作品原文:东南网922(本网记者 谢添实)如何避免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随意更改规划要追究谁的责任?怎么追究?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得到保障?

    21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建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在福州举行。当日听证会的内容包括城乡规划修改的程序以及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障问题。14位经过层层遴选出来的各界代表参与了这场听证会,并就有关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郑道溪及十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听证人参加听证会。

    现场直击:陈述发言频超时

    21日的听证会从上午9时开始,到1130分结束,进行了整整2个半小时。由于参与人员多,发言踊跃,每个陈述人第一次的发言时间都只有5分钟,第二次补充发言只有3分钟。

    记者在现场发现,每个参与人员都是有备而来,都备有书面发言稿,有的还是厚厚一叠,看得出是经过了精心的准备。为了能让每个参与者都能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听证会一开始,主持人就善意提醒发言人要注意控制时间,否则会被蜂鸣器“警告”。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发言超过了规定时间。

    在听证过程中,陈述人和旁听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办法草案内容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建议和意见。现场,既有和风细雨的陈述,“规划编制完成后,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其本身可能存在的局限性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对规划进行调整、修改是必要的”、“应当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事前公示、事后公布、调整公示制度,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规划蓝图和规划建设动向”。

    也有暴风骤雨的质问,“上级的规划决定或命令有错的话,作为下级明知道有错还执行,这应当追究谁的责任?”、“一个领导一张规划图,这明显是领导为了政绩嘛,这是不是也应该追究责任?是应该追究单位的还是应该追求个人的责任?”

    可以说,在听证现场,每一位人员都在争分夺秒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为我省立法建言献策。据了解,此次听证会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整理每个人的发言,形成相关听证报告,提供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规划到底能不能修改?

    公共规划可以随发展情况随时更改还是制定了就不能轻易改动?在今日的听证会上,这是大家讨论的焦点问题。事实上,随意更改规划事件屡见不鲜,省内某地一小区因前后两任领导批复的规划不同,导致该小区最终无法通过环评审批,只能重新再建设一次。

    对此,陈述人郑少芬认为,应当严格规定城乡规划的修改程序,不允许随意更改既定的规划。对不符合法定修改条件的,超越审批权限、违反审批程序的,一律规定无效。 “一任领导一张图这种任意修改规划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陈述人林仕滔有二十几年的规划工作经验,他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规划修改经常发生且必然发生,规划方案是总体的,对具体问题没有做具体规定。若规定一份规划30年不变更不太现实,只要是严格依照程序和权限修改规划,就应该允许。

    什么情况下能修改规划?

    在城乡规划的实际工作中,个别地方政府领导不严格执行既定的城乡规划,“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现象时常出现。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能修改规划,确保规划不是某些人拍脑袋决定的?

    对于办法草案中有关这方面的规定,不少人认为,办法草案应当进一步明确允许由谁提出修改规划的动议和申请,“应当设立另一个渠道,赋予该规划的利益相关者(或其代表)提出修改规划的权力(如人大、所在地政府、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代表等)。”

    陈述人陈青认为,要启动规划修改程序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机制进行制约,应附有相应的限制条件,至少应具备两个限制条件,“1,要对原规划进行认定周密的评估,经评估认定原规划不能实施、难以实施或实施后效果不好的;2,必须强化听证、论证程序。规定必须召开听证会或论证会,要听取普通大众的意见,尤其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陈述人沈晏腾认为四种情形下可以修改规划,一是旧的规划快到期;二是社会有了巨大发展,旧的规划已不能适应发展现实;三是有了重大事件如战争、地震、洪水、火山等使得原有规划所对应的条件有了重大改变,此时如不进行修改,旧规划根本无法执行,或执行将出现严重问题;四是国家重点工程所涉及到的,或是有了重大发现如矿藏、文物等的发现,为了保护与利用这些新发现,自然要修改旧的规划。

    如何让公众更好参与规划?

    在讨论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方面,作为律师的林纯全认为,7天公示期太短,应确保不少于30日,且公告次数不得少于3次。同时改善公告方式,确保公众真正对公示内容熟悉了解,保障公众权益。

    也有人建议,可以在旧屋区改造中通过问卷调查等办法征求群众意见,赞成比例需达到一定比例方可实施。重点城市建设工程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征求公众意见,群众参与投票评选规划的实施方案等。

    旁听人王洪亮则非常关注外出打工人员的知情权问题,“对于那些流动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应当如何告知?公示期过短的话,他们就很难能知道规划的具体情况。”为此,他建议办法草案中应当增加这方面的内容。

    黄霖强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一个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拥有一定决策和管理权限的机构,这个机构应当有专家、受影响的不同利益团体和个人参与,广泛分配权利,使城市规划成为上至政府、下至社会公众均能接受和遵守的“契约”。

    他还建议,建立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激励机制,并将公众参与程度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内容。

    

    听证会精彩语录: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规划意识较薄弱,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是保留了以往“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的观念,随意修改规划,出现了规划跟不上变化的现象。

    对于参加修改规划听证会人员的选择,要更加民主和公正。应当考虑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或是原先规划的制定人员参与,不能让地方政府有所选择地只让“听话”的民众参与,应确保能听到不同的意见。

    “一任领导一张图”、“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任意修改规划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浪费,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一个城市要发展自然就会向外拓展,但是随之而来的规划要有个度,多大的肚子吃多大的饭,不能盲目。规划既要有前瞻性,又不能盲目性,更不能“自大”性,否则这个规划就是失败的,最终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延伸阅读: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三次立法听证会

    

    立法听证会是立法机关为了获取与立法有关的信息和公众意见,举行向社会公开的会议,为立法提供依据和参考。这是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共召开了三次立法听证会,本次是第四次。

    200259,省人大常委会就《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我省第一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200485,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建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稿)》立法听证会。围绕格式合同规范、检测鉴定费用等问题,20位陈述人展开了辩论。30名旁听人也争着发言。

    200695,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对业委会职责、物业管理与平安小区两项内容进行听证。

    (东南网2010922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