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紧公共财政的“钱袋子”,这是人大“预算监督”的法定职责。2010年,“详细部门预算”报送市人代会审议的部门将从目前的35个增加到100个;2011年,除了国防、国家安全等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之外,市级部门预算将全部报送市人代会审议。今天上午,记者从市财政局对市人大代表厉明书面意见的答复中获悉,本市将继续提高预算信息的公开透明度,细化报送人大审查监督的预算信息。
“预算监督”是最高层次的国家监督。去年8月,上海调整预算,当年安排18亿元援助四川都江堰地震灾后重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200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这是国家《预算法》实施13年后,上海首次调整市级预算,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视“预算监督”的明证。
近年来,“预算监督”成为人大代表的监督重点,预算报告草案因过于“粗线条”而遭到代表们的批评。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厉明等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建议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市财政局答复,今年预算草案首次对“重点支出”细化到“款级科目”,今后将逐年扩大预算草案列示的“款级科目”,“细化”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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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2007年实施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支出功能分类不再按基本建设费、行政费、事业费等经费性质设置科目,而是根据政府管理和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按支出功能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分别有17类、170多款和800多项。“类级科目”如教育、科技、环保等;“款级科目”如“教育”类下的“普教”等;“项级科目”如“水利”款下的“抗旱”等。新的支出功能科目能清楚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有效解决原支出预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问题。
(本文刊发于2009年5月13日《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