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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污“不及格” 人大投票不通过

作者:许海欧 责任编辑:曾桂林 刊播登载单位:南国早报 推荐单位:广西人大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北海讯 (记者许海欧)1028,北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依据监督法,首次采取票决制形式,对北海市政府关于整治城市环境污染(臭水、臭气、噪声)专项工作的报告进行测评审议。结果以1票满意、3票较满意、21票不满意的票数,没有通过该专项工作报告。

    今年8月,北海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向人大代表发放表格、在网上和报上公开征求选题的方式,向社会征集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对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审议的议题。在数十个征集到的问题中,市容卫生和环境污染方面的意见最为集中,群众对市区水产品加工产生的臭水、臭气以及工地建筑噪声反映强烈。9月上旬,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实地调查,了解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形成了专门的调查报告。

    在当天的会议上,北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听取了该市政府关于整治城市环境污染专项工作的报告,并观看专题录像短片后,对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与会者认为,虽然市政府对整治城市环境污染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整治效果不尽如人意,与“北部湾经济区龙头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及广大市民的期望仍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水产运输车辆洒漏鱼汁污染城市干道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北海城市污水没有进入排污管线,大部分仍然直排入海;三是部分鱼粉厂废气均为未达标排放;四是北海仍有159家晒鱼场、鱼虾加工点乱搭乱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成为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一位人大副主任指出,报告“好话多了点,显示政府工作不踏实”。他提出,政府应将专题录像放给全市人民观看,让市民监督。

    会议提出,市政府要在90天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评议表决后,面对“未予通过”的结果,受委托的报告人表示,虚心接受监督,将对城市环境污染加大整治力度。

    据北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介绍,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年7月份制定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对政府专项工作审议以票决制评议,评议票数不过半即为不通过,责成政府按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如两次整改仍然未获通过,主任会议将提请常委会依法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决议和决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6月1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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