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地方性法规——《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最初看到这一新闻就是在当天的重庆新闻联播,当时我们摄制组就觉得,对我们这样一个深度性的新闻专题栏目来说,这肯定是一个很好的题材:改革开放30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涉及开放内容的法律法规不计其数,不过,单独以“促进开放”名义立法的却还近乎空白。《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的出台,无疑及时填补了这一空白。如果能及时有效地做好这次条例的报道,对重庆对外开放的宣传必将产生巨大的效果。不过当领导正式把这个选题交给我们摄制组时,我们心里还是不免有些打鼓:一个地方法规,怎样才能避免解读枯燥性的法律文件,而又传递出法规的核心思想呢?
于是我们在做这篇报道之前,详细地向许多参与此次条例讨论与制定的法律专家咨询,而就在咨询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渐找到了我们报道的思路和重点。立法促开放,在社会各界看来,彰现的就是重庆市委市政府践行开放战略的决心和信心。在国际金融风暴的大背景下,“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这样明确的态度,公开承诺,这样的立法,更有利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而我们的报道就是要通过这部立法彰显我们重庆的信心和决心,这不就是我们整个报道的出发点和基础吗?
又怎样去展现这个信心和决心呢?这就必须从条例中去解读出来。我们在采访中又了解到,这个条例从最初起草,到最后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前后就经过了12次修改,而每一次修改的过程都是参与起草人员对核心问题进行激烈讨论的过程,比如“失信招商承诺,政府是否担责”,“裁量权是否过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就是条例的核心问题,社会各届所关心的问题吗?,而且在他们讨论的过程中,事例也非常生动鲜活,不但符合我们电视的表现手段,而且更能有血有肉地体现出重庆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这一基本出发点。
真理越辩越明,事实越辩越清。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性对外开放促进条例,在没有直接的上位法做支撑,也没有类似的地方性法规可借鉴的情况下,争论虽然很激烈,但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比如“失信招商承诺,政府依法担责”是不是写进条例当中,大家当初就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罗先成认为承诺必须实事求是,能够办什么事情,才做什么承诺。所以基于这样的情况,他坚持要将这一条写入条例当中。不过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谭宗泽却对承诺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因为促进开放,应该有市场公平的原则,对于招商来的企业进行承诺,那么对本地企业呢?市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韩伍元则关心的是如果承诺了,最后兑现不了,这样造成的损失谁来弥补,是否追究责任的问题。通过多轮激烈的辨论,条例最终还是达成了共识,条例中规定,要求政府的重大承诺,一是以书面形式约定,二是政府如果没有兑现承诺,要承担相应责任。政府敢于承担责任,政府勇于承担责任,在条例中反映出来就是重庆市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在立法过程中,这样的例子还屡见不鲜,我们通过这样的报道,不但传递出了重庆对外开放的决心,而且真实地反映出了人大的立法工作。一般说来,人大立法工作并不为普通老百姓所了解,而通过这样的报道,让人们了解到一部法规、一部条例产生的严谨过程,了解许多法律工作者付出的艰苦和努力。
因此,我们通过对参与立法的人大委员、法律工作者以及从事外贸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大量的采访,对立法草案一次次修改定案过程中的深入挖掘,不但反映出了立法工作者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踏实的工作态度,而且通过宣传这部条例的出台,将重庆开放的政务环境、法制的社会环境呈现在社会各届面前。采访过程虽然繁琐,但结果还是令人欣慰。节目播出后,不但受到重庆人大有关领导的高度赞誉,而且得到众多企业的深切关注,不少企业或来电咨询或亲自到重庆考察,在国际金融风暴的大背景下,重庆的外贸工作却稳步向前,这与《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的及时出台和广泛宣传有着重要的关系,不少兄弟省市相关部门在得到消息后很快与我市联系,了解相关的情况。
作为一名电视新闻工作者,这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也是我们为之努力争取的结果。(作者单位:重庆电视台新闻中心评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