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人代会,注定不平凡!它将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丰碑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朱雪芹、胡小燕、康厚明,这三位分别来自上海、广东和重庆的农民工人大代表首次走进人民大会堂,参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这是中国的农民工首次以人大代表身份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就在朱雪芹她们三人到会议报道的3月3日这一天,国务院农民工办公室主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透露,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达2.1亿。3与2.1亿看似不成比例,却体现了社会的巨大进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群体不可阻挡地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改革开放后经济一体化、人口大流动和社会大融合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众多的农民工,对他们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功不可没,成为对中国改革开放贡献最大的群体之一。但多年来,却有部分农民工在公共服务、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工资发放、权益维护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农民工的诉求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有自己群体的直接代表来表达心声。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他们很难成为所在城市的人大代表。因为他们“工作在城市,选举在农村”。这样一来,容易导致其政治权利既难以在原籍行使(因为人在城市),也无法在实际居住的城市行使(因为户籍在乡村)。这对人民代表大会本应具有的广泛性、代表性而言,是个不小的缺憾;对农民工迫切的利益诉求来讲,更存在明显不足。在这种背景下,优化人大代表结构,使每个社会阶层都能拥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党和国家顺应民意,在去年3月16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规定了“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朱雪芹等三位农民工人大代表的产生,就是党和国家对这一关注民生决策的落实。从此,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有了最直接的代言人。长期从事中国民主政治研究的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房宁认为,“农民工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对他们作为工人阶级,特别是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的一个认可”。更有专家指出,让农民工堂堂正正走进国家权力机关,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虽然朱雪芹等三人都明白,指望三人代表两亿多人的庞大群体,发出这个群体的全部呼声,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无论如何,农民工当选全国人大代表,都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开始,具有重大的标志意义,是现代中国政治中的一个具有历史性象征意义的里程碑。正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所言,“农民工出现人大代表的标志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朱雪芹等三位农民工的当选,虽只是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向更加平等方向迈出的一小步,却是我国民主进程的一大步。这意味着党和政府对他们特殊作用的肯定,意味着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基层民众,有了更多的利益代言人,这将直接影响到今后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定。这一步跨越,托起了农民工的梦想,也托起了国家的希望。这不仅因为,我们是个农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度,农民问题仍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最根本的问题,而农民工是城乡联系的桥梁,也是解决农民、农村问题的关键点。更因为,这一跨越在缩小城乡差别的同时,充分体现了社会公正和公平,它有助于社会建立起城乡均衡发展的理念,树立起公共资源共享的平等价值观,而这深层观念上的革新,将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农民工人大代表的出现是我们国家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关注民生,致力于解决民生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它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基层民众的有序政治参与,扩大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它预示着中国7.3亿多农民将有更多的代表在中国“议会”中发出声音,基层民众将在更加公平的基础上参与政治。这也足以彰示我们党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强决心。从长远来看,这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的民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