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常委会“走进人大”主题活动一年多的旅程图表中,如果对每个首次采取的做法,都以一朵花儿为标示的话,那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90多名师生,在模拟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实行各项政策促进就业的决定(草案)》的活动中,一口气“采撷”了三个首次之“花”。
知行互动:首次把立法学课堂搬到常委会会议厅
身处庄严的常委会议议厅,让90名学生的言谈举止不由自主透出一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浩然正气、昂然锐气和热诚理性,平时所学知识在短短三分钟的发言中集中迸发。“会议”结束后,一位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学生说: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实践中的知识才是为老百姓办事情的力量!但是,对这次审议中遇到的很多问题,还需要回去好好看书思考才能解决。有的同学则说,今天切实感受到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比书本上要生动得多,是行动中的民主法制。人大真正走近了我们。
把这些学生带进常委会会议厅的是交大法学院主讲《立法学》的徐向华教授。她说,大学的教育目标不仅仅是让学生了解概念体系,掌握特别技能,更要塑造有思想、有责任的公民。因此,重视培养学生对公共事务的兴趣和热忱,这是交大法学院努力探索的教学方式改革。对徐向华教授而言,这次活动是本学期教学改革的第二次尝试,第一次尝试是在2007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徐向华教授组织学生写出了十多万字的材料,汇总为一万多字的意见,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得到了积极的反馈意见。
有呼必应:首次“三审”充分审议充分吸纳意见
交大法学院的学生通过三次审议,将常委会会议审议程序完整流畅地走了一遍,表决通过了决定草案表决稿。审议程序起承转合丝丝入扣,规范完整,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了充分的发言机会,从而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使审议意见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得到反馈,决定草案得到完善修改。而以往的“走进人大”活动,一审即付表决,没有根据需要和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
更为难得的是,有五位“委员”联名对表决稿提出了修正案,启动了有关立法修正案的程序----这在立法实践中尚不多见。决定草案中有关条款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举办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当年吸纳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只要该企业与再就业人员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五年以上的,都可以依法酌情给予减免2%到5%的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中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优惠条件看似相同,但有些“委员”对此“揪住”不放,他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决定草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时发现,个体工商户是以应纳所得税额为基准,而企业直接以工资为基准进行减免,因此减免结果是不平等的。为此,有些委员提出了有关立法修正案,建议对税收减免分别予以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该修正案。
吸纳到决定草案表决稿的,还包括“委员”们围绕其他有关条款提出的精到见解。如,有些“委员”对有关促进就业的优惠性条款从增强前瞻性和加大优惠力度的角度提出了意见。雷亚兰“委员”提出,关于“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提法,应加上“新型”二字,突出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资金密集型、科技密集型导向。张莉“委员”提出,为促进失业人员就业,政府还可以给予有关的财政拨款,并会同有资质、信誉好的金融机构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配套长期低息贷款利率。而有些“委员”运用“逆向思维”,对草案中优惠政策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的看法,安迪“委员”说,税收优惠容易导致滥用,比如避税等。有些“委员”还提出,有关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应有年限规定,否则不利于行业间的公平竞争。
结而不束:首次点评测评自评继往开来
“会议”结束了,“组成人员”却没有离开,好像在静候着什么。事实上,“组成人员”审议时,在会场的一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天放、副主任委员丁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委员、闵行区委书记孙潮,交大法学院副院长叶必丰等以法学专家的“法眼”,已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全方位考察,他们就是“组成人员”们在等待的人。法学专家们相继登台进行了精彩点评。他们说,模拟程序无懈可击,审议活动非常成功,堪称“走进人大”活动的精华版。同时,丁伟认为,交流、辩论和观点碰撞冲突是审议的应有之义,因时间关系这方面还没有充分展开。
这次模拟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活动还专门组织了由参加学生组成的自我评价组,对活动作了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了改进建议,并进行了比较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评分规则,对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按照报告、发言、主持、会务、评价等人员进行测评。徐向华教授说,这次活动的终点将是教学改革的新起点。
“走进人大”也会永远未完待续。莘莘学子走进人大也许还是蹒跚学步,但相信二十年之后,参加活动的同学之中一定会有人坐在庄严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履行神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