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从事人大新闻报道才不过两年时间,甚至觉得自己尚未告别“门外汉”的阶段,此次我的作品《红头文件要“体检”》能够获奖,更多地还是觉得有些幸运。
人大报道是新闻中的“富矿”,这一点毫无疑问;关于立法的报道更是成为新闻“富矿”中的“富矿”,这一点在近年来的人大报道中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尤其是那些为公众瞩目、甚至为全世界所瞩目的法规,譬如《物权法》。然而,在那些备受瞩目的“明星”法规背后,更多的是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法规。譬如,2007年11月举行的(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差点被我忽视的法规。刚刚拿到法规草案时,看了一眼法规名称,我就有点“晕”了:名称很拗口,看上去好像很专业、很枯燥,应该没什么“挖掘”的价值吧。后来耐着性子读了一遍全文,发现这个法规有点不同寻常:“规范性文件”不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红头文件”吗?而近年来一些备受争议的“红头文件”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正如稿子里提到的,如投资五千万元以上的外地客商,可享受诸如在本地交通违章可以不罚款等“法外优惠”;全市普通级牛肉面馆的大碗牛肉面不得超过2.5元;没有初中毕业证,就不给办结婚证……这样的“红头文件”既有损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又伤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而且,“红头文件”在老百姓面前确实有一种“不可侵犯”的特质,一直以来,老百姓只有服从的义务,而没有质疑的权利。
因此,对于浙江省来说,虽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是一部专业性较强的法规,更是一部在该省人大监督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规,很多规定在全国都是“第一次”,具有开拓意义。但是很多老百姓也会跟我一样,一开始不理解何为“规范性文件”,如何解读这种专业性强但是又很重要的法规?关键是要“俗”——“俗”在标题,“俗”在行文的语言,“俗”在文中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些个案。主标题和文内中的“红头文件”、“体检”等都是老百姓听得懂的词语,形象生动地对法规进行了概括和解读。
稿子见报后,很多读者纷纷来信来电对此稿和法规表示极大关注,有的还向记者反映当地一些有问题的“红头文件”,并详细咨询法规的有关条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很多省市人大常委会看到报道后纷纷来浙江“取经”,充分体现了省级党报的权威性和促进工作的作用。稿子见报后,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均进行转载,当时新浪网还在论坛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全国各地的网友对这一法规和作品均给予了肯定。
所以说,每一个法规的出台都是一次重大探索,都有其不同寻常的意义,都值得关注,只要我们多个心眼,就能够从“不起眼”的法规中寻找到新闻“富矿”。
(作者单位:浙江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