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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横向补偿“不合适”?代表建议国家层面统筹解决

浏览字号: 来源: 广东人大网 2016年03月09日

  广东人大网讯(记者林洪演)对于水环境治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江河源头及378个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实施严格的保护,对于跨区域河流的保护往往会涉及生态补偿问题。3月8日,在广东团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提出关于生态补偿方面的疑问:“上游地区保护水资源舍弃了部分发展和利益,上游向下游地区提出补偿,下游地区愿意吗?”

  这个问题可谓是切中要害。李永忠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是你的上游,我由于保护了水资源舍弃了部分发展,你在下游发展工业赚了钱,你税收多的时候,我希望你能补偿一部分给我,我看着你吃香喝辣,我却饥肠辘辘。你愿意给我些补偿吗?下游的你往往是‘不愿意’”。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何晔晖在分组审议上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何晔晖举了个更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浙江建的千岛湖水库,这个水是从安徽黄山那边流下来的,安徽为了保千岛湖这一池清水,搬迁了很多企业,还进行了移民安置,考虑到这两个省经济上有一定的差异,当时做了一个试点,让浙江给安徽一些补偿。推动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成果。”

  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有代表提出要建立河流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李永忠表示,实施水资源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需要财政转移支付,但目前国家只有垂直的财政支出,没有横向的财政支出,这种情况下还无法真正地实现补偿。他建议,在财政支出方面,中央要增加横向支出的规定,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使下游地方政府可以补偿上游。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认为“不合适”。他认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横向补偿行不通,“地方有向国家上缴税收,横向之间补偿相当于双重交税,对于向国家缴税较多的部分下游地区有失公平,而且地方财政也无法支撑。”因此,他建议,生态补偿还是需要靠国家财政来解决。

  何晔晖也认为需要国家在总体上建立有关机制,在国家层面上来统筹解决,平衡好各方利益,“上游和下游只是相对而言,这个补偿是一个问题,到现在也还没有解决,真的需要国家好好研究。”

责任编辑: 陈扬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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