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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4月28日)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6年第9期 14:18:39

    

    4月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摄影/ 李杰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4 件法律草案,通过了其中的1 件,听取审议了国务院2 个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批准了1 件国际条约,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成功。

    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是党中央确定的重要立法任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考虑到这部法律的政治性强、国内外都很关注,常委会采取严肃审慎态度,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保持政治定力,把握立法节奏,经过一年多的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在本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这部重要法律。该法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方式、程序和便利措施,健全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重点加强对经费来源、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管,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友好交流与合作,推动公益等事业发展,也有利于依法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活动,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希望有关方面认真做好这部法律的宣传和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从1986 年开始,我国连续实施了6 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6 个决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相关议案,通过了“七五”普法决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六五”普法工作,普遍认为五年来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要突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二要抓住关键。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要健全体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四要注重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大监督力度两个方面持续发力,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有力地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这是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首次听取审议这方面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今后要形成制度化安排。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要清醒看到,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久久为功。希望国务院和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努力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也要依照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依法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人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连续发出有关人大工作的重要文件,对选举、代表、立法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作出新的规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常委会的主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委员长会议调整完善并正式印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按照“一个要点、两个计划”,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这里,我就几项重点工作讲点意见。

    一是抓紧抓好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发展理念等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党中央的立法决策部署。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民法总则、社区矫正法、环境保护税法等立法项目,要摆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集中力量、严谨细致地做好法律草案拟订和审议等工作,把握立法节奏,保证顺利出台。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机制,完善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制定出来的法律能够反映和体现规律的要求,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4 月28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摄影/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二是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常委会要围绕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合力,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瓶颈问题。要继续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方面下功夫。近年来,我们在总结经验、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执法检查工作体系,主要包括环环相扣的6个环节。这些做法和经验,对于加强其他方面的监督工作同样具有示范和启发作用。今年,常委会安排了6 次执法检查,将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7 个工作报告。这些监督项目都涉及重大改革举措,事关重要民生保障,我们要认真做好监督各环节工作,抓住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强化落实工作的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462 件议案、8609件建议。审议和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是各承办单位的法定责任和重要任务,也是代表十分关注的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议案审议工作机制,把审议代表议案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加地紧密结合起来,充分研究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尤其是抓好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切实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今年还要完善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建立计划、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拓宽和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制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完善代表履职监督相关制度。

    四是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全国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于今年陆续展开。党中央已经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加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督促,做好调研、培训、宣传、协调等工作,全面掌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我们还要把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贯彻落实2015 年中央18 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共同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五是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机关各单位和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都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这方面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的研究和阐释,包括理论学习、研究阐释、新闻宣传、教育培训、交流研讨等,加强人大智库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