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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全面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2012年05月15日 08:09:16

  人民日报杭州5月14日电(记者毛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近日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浙江执法检查时指出,全面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既是我们的法律责任,也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走一条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与利用之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5月7日至14日,路甬祥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浙江省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先后深入绍兴、宁波、嘉兴、杭州等地实地考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尤其是基层文博工作者的意见建议。

  路甬祥指出,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要有效运用法律手段、科技手段,严厉打击文物领域犯罪,保障文物安全。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依法保护和利用好宝贵的文物资源。调动全社会保护文物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民间收藏和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掘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和文化价值,进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体现文物事业服务社会、教育人民、惠及民生、激励创造的重要功能。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