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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落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1年05月14日 10:07:27
  新华社南京5月13日电 (记者周婷玉)5月8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带队在江苏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他强调,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要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张家港市、常州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先后深入食品检测机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小杂食店等地进行现场考察,并与部分基层食品企业以及消费者代表座谈,听取基层的声音。

  路甬祥指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要依法履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发挥好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他强调,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来,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法律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

  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之一。这次执法检查是自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二次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来自港澳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等参加了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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