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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铁农率执法检查组在宁夏进行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宁夏新闻网2008-9-10 07:13:16

  9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在银川市大新镇塔桥村视察农民蔬菜花卉专业合作社情况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马钰)9月8日至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组来宁,就我区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在自治区领导陈建国、马瑞文、冯炯华、马秀芬、郝林海的陪同下,深入宁夏“一号工程”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市、中卫市检查麦稻、蔬菜、花瓜产销合作社情况。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宁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截至8月份,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240家,入社“社员”15.8万户,通过“订单农业”和科技信息服务等方式辐射带动农户36万户。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销的农产品占全区农产品商品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5.4亿元,年经营收入4.6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我区枸杞、清真牛羊肉、奶业、马铃薯、硒砂瓜、粮食、蔬菜、牧草、淡水鱼、葡萄、红枣、高酸苹果、食用菌、中药材、农作物特种、苗木花卉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土地规模经营、农机社会化服务、灌溉用水管理、劳务中介、农村物业、农副产品物流等农村服务领域,为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铁农充分肯定了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行建设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宁夏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扎实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这不仅体现在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组织内部更加规范,更体现在进一步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宁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中,引导而不强制、扶持而不包办、服务而不干涉,这表明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项工作上是科学的、正确的。

  周铁农强调,贯彻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既要持之以恒,又要与时俱进,要不断创新,深入研究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好实施的新途径、新办法、新举措,进一步探索、完善、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模式,在发挥其优势的同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要学会运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9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左一)在银川市大新镇塔桥村视察农民蔬菜花卉专业合作社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视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责任编辑: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