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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在广西执法检查时强调

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4-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日报南宁4月7日电 记者杜文娟报道: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推动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进入一个新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组长路甬祥日前在广西进行的为期一周的执法检查中强调,要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着力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保障法律规定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依法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

  路甬祥说,新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将发展义务教育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要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的重点,也应成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

  路甬祥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全面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仍任重而道远。各级党政干部要坚持执政为民,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和建章立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要坚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和预算及支付财会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保障全体学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校长和教师的选拔培训、待遇保障制度。广大教职员工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注重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全社会要和谐协同,共同努力,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来源:《人民日报》  200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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