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 7月17日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许嘉璐强调,要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由许嘉璐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连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韦家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孙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黄康生等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序顺、副省长吴嘉甫的陪同下,先后到黔东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等地,围绕上级国家机关依法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7月18日上午,我省召开汇报会向检查组汇报了我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情况。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步智信主持,副省长肖永安代表省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我省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序顺汇报了我省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情况,会议还汇报了我省培养选拔任用民族干部的情况。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许嘉璐充分肯定了我省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他指出,新时期新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要深刻领会、广泛宣传我们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站在历史的高度,用全球的眼光,清醒地认识当前的时代特色,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妥善处理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之间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把各民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达到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许嘉璐强调,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搞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要加强基础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使少数民族和汉族一样掌握最先进的技术、科学和知识,下大力把少数民族教育搞上去。同时,要珍惜和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大力挖掘和弘扬少数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不辞辛苦,前往黔东南自治州雷山县郎德镇,平塘县卡莆毛南族乡,荔波县,三都自治县拉揽乡、三合镇等地考察。并走村入户,与少数民族群众亲切交谈,了解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当地经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发展情况。
在分别听取了黔东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的汇报后,许嘉璐希望,要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同步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建设,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大力培养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大力发展当地的非公有制经济;努力开掘独特的自然与人文遗产。
检查组组长武连元表示,执法检查组将把基层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反馈给政府各有关部门,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解决实际困难。
此次执法检查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2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贵州日报记者 杨惠)
来源:贵州日报2006-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