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到达内蒙古自治区。检查组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为期6天的执法检查。7月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汇报会向检查组汇报了自治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出席汇报会并讲话,中共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多吉才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买买提明·阿不都热依木,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岐等出席汇报会。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储波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主席杨晶汇报工作,自治区领导任亚平、云秀梅等出席汇报会。
储波首先代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府向执法检查组表示热烈欢迎。
司马义·艾买提指出,要认真总结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成功经验。他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内蒙古是一个有光荣传统的民族自治区。内蒙古作为新中国第一个成立的民族自治区,不仅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为国内各民族地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由科学理论开始成为伟大的社会实践。
今天的内蒙古,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过程中树立了典范。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各族人民生活显著提高,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原因是多方面的,重要的一点是与自治区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分不开的,要认真总结这些成功经验。同时要重视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希望内蒙古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再创新辉煌。
储波说,明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我们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总结自治区成立60年的发展历程,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人为本,切实为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多办实事,让老百姓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分享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取得的巨大成果。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零就业家庭再就业和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两项制度,效果很好。今年,我们又实施了为40万农村牧区绝对贫困人口每人每天补助一元钱的农村牧区低保制度。同时,自治区再下决心,到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三少”民族7000户贫困户,争取彻底解决他们的住房改造问题。储波表示,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发展问题。我们要认真落实检查组的建议意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以辉煌的成就迎接自治区60周年大庆。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工业办、环保局、地税局、民政厅、农牧业厅、林业厅、扶贫办、文化厅、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汇报会。(李霞)
来源:内蒙古日报 2006-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