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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6-09-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  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2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学习贯彻监督法专题讲座上指出,人大常委会只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去做,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就一定会大大加强,而决不会削弱。
        在制定监督法的过程中,有的同志曾经担心,按照这样一部监督法去做,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有可能被弱化、虚化,特别是没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常委会将会没有多少工作可做。针对这些看法,杨景宇指出,这是对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和全部内容缺乏全面、准确了解所造成的一种误解。
        杨景宇指出,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一要做好工作监督,抓准、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抓、反复抓,直到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要做好法律监督,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杨景宇指出,人大常委会只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去做,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就一定会大大加强,而决不会削弱;对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一定会大大提高,而决不会降低。
        杨景宇表示,做好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神圣职责。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全面、正确地履行监督法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来源:新华网  200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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