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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在广东省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调

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契机
依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3-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日报广州3月20日电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相关法律修订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3月18日至20日在广东省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陈至立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契机,依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陈至立在广州、佛山、珠海等地实地考察了企业和环境监测站等单位,并召开了大气防治工作座谈会。对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她指出,广东省通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区域和部门协作,完善地方性法规,控制污染源等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陈至立说,大气环境状况是影响环境质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改善大气质量既是保护环境问题,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忧患意识。从全国范围看,当前大气污染形势还十分严峻,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陈至立强调,要把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防治工作,重点加大对火电、水泥、钢铁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治理力度。要注重防治二氧化硫等重点污染源和防治新污染物并重,加强对各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注重管理手段、经济手段与科技手段并重,运用综合办法推动污染治理;注重末端控制和强化前端和中端减排并重,实施全过程减排;注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区域防治并重,实现区域联合控制。

    陈至立还强调地方各级人大要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加强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等陪同调研。

  来源: 人民日报2009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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