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 视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的助推器

--河南省郑州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探索与思考

任德成 李虎田

浏览字号: 来源: 00:00:00
  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找准工作抓手。河南省郑州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抓手,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主要做法
  近年来,郑州市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多个,覆盖了666个行政村。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联合起来,自主经营、自我服务,帮助农户解决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经营。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户为基础,每个农户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农民参加合作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变,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变,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权没有变。建立专业合作社,目的是为家庭承包经营服务,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一家一户办不了、政府又不能包办的事情。同时,根据社员的生产生活需要,建设一些统一经营的基础设施和项目。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既能发挥家庭承包经营的积极性,又能发挥合作社统一服务的优越性,使两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郑州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做法:一是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通过讲授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介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考察农业部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在农业局干部职工中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二是提供有关基础材料。考虑到农村条件较差,郑州市农业局印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等资料,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指导农民建立合作社。组建辅导组,到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县(市)区,深入村组和农户,按照程序指导农民建立合作社。主要是向农民讲解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地位、作用,为建立专业合作社奠定思想基础;依靠当地村两委班子、龙头企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在农民制定专业合作社章程和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四是加强合作社管理。市农业局选派辅导员定点联系合作社,指导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规范运行。五是注重总结经验。定期召开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议,促使各合作社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水平。

  积极作用
  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标准化。一是有利于解决家庭小规模分散经营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合作社生产加工的产品,通过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等销售到市民手中,形成了完整的生产-加工-销售链,为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进入国内外大市场开辟了道路;对千家万户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组织统一购买,容易买到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同时,严格要求社员按照各级农业部门制定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有利于解决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矛盾。合作社结合自身优势推进“一村一品”,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了生产专业化水平。例如,荥阳市养猪合作社成立后,社员的生猪存栏由3.8万头增加到5.2万头,增长37%;合作社社员全年出栏生猪11万头,实现销售收入7600多万元。三是有利于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与农业科技推广的矛盾。合作社组织农业科技专家、企业技术人员向社员传授生产技术,组织社员开展技术交流,组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加快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步伐,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保证了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凡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事情,都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真正成为了合作社的主人。在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社员民主选举的理事会、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如果违背多数社员的意愿,可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罢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章程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收入分配上,除了合作社留下很少一部分作为经常性的办公支出,完全按照农民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的多少进行分配,真正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了农民自己的生产经营组织。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09-25)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