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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联系”、“一个发挥”思路开展代表工作

李伯钧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8月6日 09:46:2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张德江委员长最近提出,应该着重围绕“两个联系”、“一个发挥”的思路来开展代表工作。围绕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思路来开展代表工作,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至关重要,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义重大,需要抓好有关具体措施的落实。

一、 以“两个联系”“一个发挥”推进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分别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和代表发挥作用的要求。198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明确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共同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同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要加强对联系代表工作的领导等。2005年5月的中发9号文件,强调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发挥作用,代表应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等。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2年4月代表法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了代表的履职规范、加强了对代表履职的保障、强化了对代表的监督,更有利于发挥代表作用。这些年来,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推动了代表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在新的形势下,围绕“两个联系”、“一个发挥”的思路开展代表工作,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出新努力。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这一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首先就要发挥在这一制度中处于基础、核心地位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就要发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通过“两个联系”、“一个发挥”,进一步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能够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符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好地体现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伟大功效。

二是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添新内容。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在于通过代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应当是通过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通过“两个联系”、“一个发挥”,可以更好地保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大履职和工作的实践中,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三是为完成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积聚正能量。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方面的任务都很艰巨。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实现中国梦有许多新的期待,对解决方方面面的问题有许多新的要求。通过“两个联系”、“一个发挥”,来集中民智民力、凝聚民心民意,实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奋斗,可以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这些年来代表工作的进展成为人大工作的一个“亮点”,代表工作的潜力、空间、意义都很大,可以大有作为。需要采取更为得力的措施来落实“两个联系”、“一个发挥”,以此来解决代表工作存在的“起步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生机和活力。

二、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同代表的联系

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的过程中,在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过程中,都要注意加强与本级全体人大代表的联系,还要注意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代表作用的发挥,来更好地体现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现在需要强调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通过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更及时地了解代表的所思所想,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在具体工作层面上,包括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机关即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等几个层次的与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等。在联系的具体对象上,主要根据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需要和有关人员、机构的工作实际,并考虑到方方面面,来确定好具体联系的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等各方面的代表。

在联系的内容上,应当是围绕中心大局和人大职权及工作,围绕人大常委会及有关机构活动和人大代表会上工作会下活动,围绕代表联系群众等,来了解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联系的方式上,可以采取直接的方式,包括约谈、信函、走访、座谈、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也可以采取根据需要安排的间接方式,包括根据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人大常委会及有关机构的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等的需要,邀请被联系的代表参与有关活动、列席有关会议等。

联系的代表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履职意识及能力,围绕联系的内容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情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还要注意履职的行为规范,不得利用联系之便从事与执行代表职务无关的活动。人大代表都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常委会保持联系,这也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客观需要。

三、人大代表密切加强同群众的联系

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必须大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国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大都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这在客观上也为代表联系群众创造了条件。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包括各个方面。从联系的内容看,要围绕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实施落实情况,围绕中心和大局工作以及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安排和重点,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依法提出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等,来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在联系的方式上,可以有下面多种,包括参加有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和参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机关的有关活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通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以及有关代表主题活动,利用固定的“代表之家”或者代表活动站、室、点和代表接待日,以一定方式公开自己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固定联系若干群众或者下级代表,进行实际的走访、座谈,参与办理群众信访有关事宜,实行上下级代表之间的联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述职等。

代表联系群众需要有履职要求和行为规范,应当模范守法守纪,努力为人民服务,积极以各种方式收集并向有关方面反映社情民情和有关情况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一定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依法提出审议意见、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或者通过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反映,有的也可以直接转有关部门、单位,还要督促困难和问题的解决,给群众一个实实在在的说法。但要注意代表个人不直接处理问题。实践中,也要注意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与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方式上存在的一些区别。

四、代表工作的落脚点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目的,就是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两个联系”、“一个发挥”,要在各方面的代表工作中都得到体现。

一是代表的审议工作强调负责,注重提高水平和效能。要使代表在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在会议上的审议等工作做好准备。审议时,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服务中心、顾全大局;对法律负责,围绕议题、遵守规则;对人民负责,畅所欲言、民主集中;对事实负责,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有关机关要重视代表的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完善有关议案和报告,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

二是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强调质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代表提出议案、建议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建立在调查研究、认真准备的基础上,与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相结合,注意选题,认真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有关机关、组织这方面已有的规定和做法,上接天、下接地。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加强承办单位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纳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改进有关机关、组织的工作,通过办理促进一批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是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强调组织,注重增强实效。人大常委会确定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题目、内容、方式方法时都应当听取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选择被视察、调研单位应当兼顾不同类型,便于代表全面、客观地了解真实情况。邀请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参加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机构组织的活动等时,注意人选的考虑和实际活动的效果。代表小组活动要注意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活动次数频率低、代表参加率低、成果转化率低、保障水平低等问题。还要通过各种方式保证代表知情知政,组织代表参加好履职学习等。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注意克服形式主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努力增强实效。

四是代表的换届选举和资格审查工作强调依法按程序,注重完善机制。要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常委会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好代表的“入口关”。对代表的补选、暂停代表执行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情形的报告等加以规范,有一套制度化的、程序性的规定。

五是代表的履职学习、理论研究和宣传等工作强调力度,注重针对性。这些工作都要点面结合,根据代表履职和发挥作用的需要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开展。

五、为“两个联系”“一个发挥”搞好服务保障

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搞好“两个联系”、“一个发挥”,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服务和保障责无旁贷。特别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积极搭平台、建渠道、创载体,增强联系的稳定性、针对性和互动性、实效性;通过网络平台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发展的空间,为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便捷、有力的技术等支撑。要当好参谋助手,搞好有关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系等工作,落实联系方式、活动安排以及后勤支持,重视并及时处理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意见,承办转交事项并督促办理反馈。还要做好与“一府两院”联系代表和群众的配合工作等。

“两个联系”“一个发挥”是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过程中实现的,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来推进,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进行。在联系的内容要求上与法周延、与事方便,在联系的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求真务实,建立健全代表和群众意见的分级反映、处理、落实、反馈机制,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努力促进人大代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

责任编辑: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