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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规模学习培训 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回顾

崔文良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3月28日 15:34:4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吴邦国委员长曾指出:“重视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做好人大工作,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2008年到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全国人大的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大规模地举办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不断完善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五年来,共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33期,参加学习培训的全国人大代表6500人次,约为上届规模的6倍。

建立和完善代表系统培训制度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可以说,代表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与发展。建立和完善全国人大代表的系统培训制度,是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 2005年,根据中央9号文件“建立全国人大代表系统培训制度”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内容、组织安排、实施保障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代表系统培训制度把代表五年任期内的学习分为三个阶段,即初任学习、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初任学习安排在代表当选之后、每届人代会一次会议之前,是新代表了解情况、明确职责的入门学习。在内容上,主要学习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等,为开好大会、依法履职奠定基础。代表任期的第一年,集中安排履职学习,侧重学习审议工作报告和法律案、审查与批准计划预算方面的知识,了解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各种规定,掌握提出议案建议的基本方法,不断提高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代表专题学习,是指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全国人大的工作部署,结合代表的专题调研、视察,以及提出议案建议,组织代表对专门问题进行的学习研讨。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是从2005年开始的。在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中,代表的系统学习培训被提高到了重要位置,并制定了代表学习培训计划。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在杭州、北戴河、上海和深圳举办了4期代表班。到2008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任期结束的时候,共组织举办代表班14期,参加学习培训的全国人大代表1100多人。

代表初任学习:早部署、早动手

如果说十届全国人大建立起代表系统培训制度,那么十一届全国人大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在十届的基础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准备足、起点高,在报告内容、组织水平等方面有了新的提高。2008年2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分别在珠海和北京组织了港澳、北京地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初任学习。其他选举单位的代表初任学习培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指导下,由各选举单位组织,学习资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提供。刚刚当选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以饱满的学习热情和严肃的学习态度,认真听取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代表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三次专题报告。为了搞好这次初任学习,主讲报告的全国人大领导同志带领写作班子,对报告稿进行了专门研究、反复斟酌和修改。代表的初任学习,准备充分、细致,工作及时、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代表履职学习: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2008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举办了8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共有1300余名代表参加了履职学习。 2008年4月,第一期代表履职学习班在上海举办。来自湖南、四川、云南等7个省(区市)的1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专程赴上海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说,全国人大行使职权,其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这就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全国人大代表是各个方面的优秀代表人物,具有较高素质,但并不自然而然具备较强的履职能力。履职能力只有通过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在5月、6月、7月、9月和11月,举办了7期代表履职学习班。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的热情高涨,不仅基层代表踊跃参加学习,而且领导干部代表参加学习的人数越来越多。例如,报名参加第四期履职班的代表共180余人,其中解放军团就有20多名将军代表参加学习。针对代表的实际需要,履职学习班安排了《如何审议工作报告》、《人大代表与新时期预算报告审查》、《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中国式的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5个专题学习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增强培训实效,学习班安排了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还邀请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自己履职的经验。参加学习的代表认为,在代表任期的第一年,全国人大组织举办履职学习班,很重要、很必要、很及时。代表履职学习的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很系统、很有效、很受启发。通过学习,深化了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认识,强化了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意识,掌握了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方法。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代表权利,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代表专题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从2009年至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转入专题学习阶段。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和宣传有关法律,是代表专题学习的主要任务。2009年至2011年,围绕宪法、食品安全法和劳动合同法,围绕宪法科技进步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举办21期代表专题学习班。组织学习这些法律,不仅有利于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旗帜鲜明地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有利于全面了解相关领域的工作,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交流互动是深化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2010年9月在上海举办的代表班学习交流大会上,代表们就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完善的科研支撑体系、节能减排等问题进行了研讨。这种在代表与代表之间、代表与报告主讲人之间的对话交流,深化了认识,开阔了视野,对于代表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有着重要的帮助作用。为增强学习针对性,每期专题班都根据学习的内容,都组织代表进行参观考察。2010年7月,参加专题班的代表在听取水利部、国家环保部的负责同志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等报告后,实地考察了滇池治理底泥疏浚情况。代表们说,几天下来,对水污染防治的相关问题有了系统的认识,眼界更宽了,认识更深了,责任感也更强了,不虚此行。参加学习的代表多,学习热情高,是代表专题学习的重要特点。2009年举办6期代表班,1200余名代表参加了学习;2010年举办9期代表班,1900余名代表参加了学习,为开展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以来最多的一年。2011年举办6期代表班,1200余名代表参加了学习。参加学习的代表来自各个行业、各个方面,能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能够挤出时间参加学习,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履职专题研讨:交流履职经验,总结代表工作

2012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组织代表履职交流是当年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除举办互联网安全与管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两期专题班外,围绕交流研讨履职经验、总结代表工作,举办了两期代表履职专题研讨班,全年共有1000余名代表参加了学习。与以往代表班相比,这两期履职专题研讨班有新的特点。首先,参加研讨班的代表都是各省级人大推荐的履职优秀的代表。第二,改变了过去主要由领导、专家作报告的方式,研讨班主要组织小组讨论和大会发言,使代表充分交流履职体会和代表工作的经验。第三,首次邀请国务院部委主管办理建议工作的办公厅负责同志参加,形成了代表与代表服务工作机构、建议办理承办部门三方交流互动、深入研讨的良好氛围。研讨班期间,代表们交流了履职的经验和体会,相关部门梳理和总结了代表工作。代表们重点围绕“如何开展闭会活动”、“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等6个题目展开研讨。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012年下半年举办的两期履职专题研讨班进一步丰富了代表系统培训制度的内涵,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也为做好十二届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0年新修改的代表法,将“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作为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有计划地组织履职学习,“帮助代表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必要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实践证明,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对于代表增强代表意识,提高素质和增长才干,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预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将有新的推进和提高。

(作者为全国人大培训中心正局级干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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