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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实践与思考

李 红 军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年11月26日 08:33:1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一个地方关于5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总体安排。督促落实好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综合平衡、政策导向、宏观管理功能,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就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监督法首次作出了规定。许多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已经依法开展了相关工作。现结合各地的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应把握的几项原则

    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不同于听取审议一般的专项工作报告,工作量更大,工作难度更高。在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1、民主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五年规划的实施涉及各个社会阶层,许多方面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为此,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中期评估报告之前,既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又要注意征询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的看法。在听取审议评估报告时,先安排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审,然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2、全面性与重点性相结合的原则。听取审议中期评估报告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考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情况,既要关注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又要关注预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同时,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审查好主要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

    3、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的原则。五年规划是以五年为一个时间周期所作的总体安排。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每年都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是五年规划在每年的具体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听取审议五年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时,要注意与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相衔接,把对两者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照应,协调推进。

    4、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五年规划的实施,许多地方制定了一些科技、文化、体制创新等方面的专项规划,这些专项规划在时间上与五年规划是同步的,在内容上是五年规划的重要支撑和重点分解。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如果忽视对专项规划落实情况的考察,工作就会大而化之、难以到位。

    5、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政府落实五年规划的情况,应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和不足,给予定性评价。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分若干子项进行打分测评,给予定量评价。我们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政府的工作报告后,都既进行定性评价,又通过投票打分进行定量测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对代表通报、社会公开,增强了监督实效。

    二、应遵循的工作程序

    严谨规范的程序是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保证。对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报告,监督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可以参照计划监督的一般程序,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1、成立专门的初审委员会。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初步审查一般由财经委承担,但五年规划比年度计划更为宏观、更具有综合性,工作内容除涉及财经委外,还涉及其他各个专门委员会。为此应当以财经委为主、吸收其他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参加,组成一个专门的初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对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初审。

    2、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由初审委员会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提出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建议方案,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审议的时间、相关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工作方案制定后,应当及时报同级党委批准,然后通知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评估报告。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由初审委员会牵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采取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要通过网络调查、公开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工作内容面广量大,可以分几个专项分组进行调查,确保调查搞深搞透。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形成内容翔实、客观全面的调查报告。

    4、初审政府的评估报告。结合前期调查情况,初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政府关于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报告。初审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常委会审议的深度、质量和水平。为保证初审工作的质量,初审前评估报告应提前印发初审委员会各成员审阅;对评估报告涉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专业性问题,初审委员会应咨询有关专家小组的意见;必要时,初审委员会可以多召开几次会议,拿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查。

    5、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五年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及其初审报告。召开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政府关于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和人大初审委员会的初审报告。然后采取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的形式,对中期评估报告和初审报告进行审议。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五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文本和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审议时参考。审议后,对政府实施五年规划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投票测评。

    6、形成审议意见,及时反馈和公布。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的发言,由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如实记录、会后整理,经常委会领导审签后形成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力求客观全面地反映常委会的审议情况,既要有对政府评估报告和相关工作的总体评价,也要有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梳理分析,还要有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对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连同政府关于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一并向代表通报、对社会公布。

    三、应着力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

    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的评估报告后,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审议意见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限期反馈研究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后,常委会要责成其在两个月内将研究落实情况送交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人大财经委可以组织初审委员会的成员对政府的研究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政府对常委会提出的改进工作的建议是否一一研究了落实意见、落实意见是否科学合理;如果不妥,提出修改意见,由政府修改后再书面提交常委会。

    二是对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分解落实督查任务,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视察或检查,跟进督促。落实审议意见的一些重点工作,应督促政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结合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人代会听取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抓好落实。坚持实行一线工作法,不能光听汇报,不能满足于文来文往,应直接到一线、到基层、到现场了解真实情况、查看进度、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抓好整改。

    三是适当时间对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经过一定时间,常委会会议应专题听取政府关于落实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对落实审议意见的有关工作分项打分测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落到实处。对于能够落实但工作不力、常委会不满意的,可采取特定问题调查、质询、询问等刚性监督措施,加大督促落实的力度。

    四是全程搞好宣传报道。对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和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组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搞好全程跟踪报道。并通过人大网站和机关刊物等渠道,及时公开,使人大监督与公众监督结合起来,取得最大的监督效果。

责任编辑: 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