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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程序需要规范的有关工作

李伯钧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年8月16日 15:18:47

    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是审查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和补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对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提出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或者有关代表联络机构以及工作人员,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承担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日常工作。鉴于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治性、程序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注意严格按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并规范有关具体事项,以提高做好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代表资格审查日常工作的规范

    (一)及时了解、收集有关选举单位或者选区代表资格变动的情况

    各级人大的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当本级人大代表资格发生变动时,有关情况应当及时或者适时上会。需要以电话、电邮等方式经常与各选举单位或者选区以及有关方面进行沟通、联系,注意及时、准确、详细地掌握各选举单位或者选区关于代表资格变动的情况,认真答复有关问题的报告、请示或者询问,了解下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或者选区的有关情况以及反映。

    需要建立代表资格变动提前或者及时的报告或者告知制度。有关选举单位或者选区遇有代表资格可能变动或者已经变动的情况,应当在代表同级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会议举行前,提前或者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报告或者告知,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出缺代表的补选,一般应符合代表结构的要求。

    (二)对报送来的有关代表资格变动的报告和材料进行初核

    初核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一是对代表选举或者补选结果的报告及代表登记表等材料初核。主要看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代表候选人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补选的代表候选人也可以等额),参加投票的人数是否符合法定人数,当选代表是否获得法定票数,投票选举是否符合选举法的其他规定等。

    二是对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情形的有关报告及材料初核。主要看报送单位关于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形的报告,关于接受代表辞职的报告、决议和代表的书面辞职请求及有关情况材料,关于罢免代表的报告、决议和被罢免代表的申辩意见及有关情况材料,代表去世以及其他代表资格终止情形(包括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丧失中国国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的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有关材料是否事实清楚。

    需要注意的是,初核主要是技术层面的工作。对初核中发现的不规范的报告和材料以及公文格式,建议报送单位修改后重新上报,也可以作个别的、必要的文字上、技术上的修改。初核结束后,将综合整理的材料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下同),提出是否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的建议。

    (三)搞好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的准备和服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要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开好会议做好准备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遇有代表资格变动情况需要报告时,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一般在常委会党组会议、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之前召开,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一般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开。召开时间确定后,积极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着手起草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稿和公告稿,并准备好所附的各种相关材料;为委员会主任委员准备有关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汇报或者简要说明;及时向委员会组成人员发出“关于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X次会议的通知”,告知会议的具体日期、地点和内容,然后进行沟通联系,保证有半数以上的人员参加会议,并将与会人员情况报委员会主任委员;安排会议场所以及有关服务等。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文件的准备,按照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稿、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公告稿,报送单位报送的选举或者补选代表结果报告、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形的报告、代表资格终止情形的报告(例如接受辞职的报告、罢免代表的报告、代表去世的报告以及其他材料等),代表名册等的顺序,每位组成人员一套文件。

    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时,要做好材料分发、有关情况说明和如实记录审议发言、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的会议决定等工作。根据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在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对报告稿、公告稿等作出具体修改。会议通过的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及公告稿,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签批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送印有关会议文件。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选出的代表,可以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意见责成有关报送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提交书面报告,必要时经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同意可以协助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向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提出报告。

    注意并研究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有关领导同志就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的批示意见。注意了解并及时反映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会议这一间隔期间代表资格变动的最新情况。

    (四)了解、汇总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会议对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注意公告发布后的反映

    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提出的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时,安排人员听会,了解审议意见,回答有关询问,并及时将了解的情况汇总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必要时为委员会主任委员准备向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或者乡镇人大会议的汇报或者作出说明的材料。掌握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会议通过的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的情况。

    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会议结束后,将有关领导同志的相关批示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的所有文件、材料,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通过的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和发布的公告等,按规定整理、归档。每一次有关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会议后整理一个档案。注意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有关公告发布后社会上和有关新闻媒体等的反映,有情况时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委员汇报。

    二、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和公告稿的规范

    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和公告稿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成果的体现,是要报送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的正式文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做好这两份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真实反映代表资格的变动情况,反映选举单位或者选区依法进行相关工作的情况。

    以下是建议的这两份文件规范的一般参考。

    (一)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的规范

    一是标题的规范。在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标题一般为“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平时对于补选、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标题一般为“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这个标题是个通用的标题,包括了对选举或者补选的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对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的认定工作等。用其他的标题,可能很具体、明确,但有时也可能挂一漏万,题文不符。

    二是内容顺序的规范。换届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一般要写三段:代表选举的依据、名额及其分配;代表选举的指导思想以及实际依法选举的情况,包括两个渠道提出代表候选人、差额选举、选票收回等情况,包括当选代表的人数以及代表广泛性体现的适当比例等;提出代表资格有效的审查意见。后附当选代表名单及有关情况等材料。平时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一般根据具体的情况,按下列顺序考虑:首先写选举或者补选的代表情况;若有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形,接下来写;然后是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一般是按照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顺序,例如按照辞职、罢免、去世的代表情况等的顺序。这样的写法顺序比较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也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方式。

    (二)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公告稿的规范

    换届时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公告稿主要参照上述关于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内容。平时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公告稿主要参照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内容,最后公告下现在本届人大代表的实有人数。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公告稿按顺序编号。若遇代表因病、因故去世情况,可以草拟单独的公告稿,排在其他代表资格公告稿之前。

    代表因代表职务被罢免、辞职被接受的,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或者相应终止,需要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起草有关公告稿,由人大常委会一并予以公告。

    (三)上报、修改报告和公告稿

    向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提出的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代拟的公告稿和准备的相关材料要及时上报,并根据有关会议讨论及领导同志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

    地方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和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公告稿的规范,可以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有关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告。

    三、代表资格有关报件的规范

    总的要求应当是:报送单位上报的报告和材料行文规范、文字精炼、事实清楚,有关的姓名、职务、数据准确无误,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方便实用,有关数据准确无误,所附的有关材料也要求体例、格式、行文、表述等尽可能一致,于法周延,于事方便,以维护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的权威性、严肃性。报送单位要以人大常委会或者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时)的名义向代表同级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有关报告和材料,署上具体报送日期,并加盖公章。

    以下是建议的有关报件规范的一般参考样本的内容:

    (一)   人大代表选举结果报告

    1.间接选举

    根据XXXX,分配给XXX选举的出席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XX名,其中,XX分配选举代表X名,应选少数民族代表X名(列具体民族及代表名额)。

    XXXXXX日至XX日,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举行。会议依据选举法的规定,经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并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或者预选),确定XXX选举的出席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XX名,差额比例为XX%XXX日的第X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应出席代表XXX名,实到代表XXX名;共发出选票XXX张,收回选票XXX张,其中,有效票XXX张,废票XX张。有XX名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其中得票较多的XX名候选人当选为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代表名单及有关情况见附件)。在当选的代表中,XX分配代表X名,少数民族代表X名(列具体民族及代表人数)。

    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有效。

    特此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一般包括当选代表的名单、得票情况、登记表、名册、照片)。

    2.直接选举

    根据XXXXXXX应选举的出席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XX名,其中应选少数民族代表X名(列具体民族及代表名额)。

    XXXXXX日至XX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XX名,经过广大选民的讨论、协商(或者预选),确定XXX选举的出席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XX名,差额比例为XX%XXXXXXX日,XXXXXX级选区通过采取投票站、选举大会、流动票箱的方式,以无记名投票进行选举,依法选举产生了XX名出席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的代表名单及有关情况见附件)。在当选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X名(列具体民族及代表人数)。具体选举结果是:

    XXXX选区应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人数XXXX人,实际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人数(含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民人数)XXXX人。选举结果为:XXX得赞成票XXXX张,XXX得赞成票XXXX张,XX得赞成票XXX张。XXXXXX得赞成票数超过本选区参加投票选民的半数,当选为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以上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有效。

    特此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一般包括当选代表的名单、得票情况、登记表、名册、照片)。

    (二)补选代表报告

    XXXXXX日,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补选XXX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到会代表XXX名(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XX名),实到会XXX名(或者XX名)。补选结果,赞成XXX票(或者XX票),反对XXX票(或者XX票),弃权XX票(或者X票)。XXX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补选结果有效。

    特此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一般包括补选代表的登记表、名册、照片)。

    (三)接受代表辞职报告

    XXXXXX日,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XXX辞去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应到会代表XXX名(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XX名),实到会XXX名(或者XX名)。表决结果,赞成XXX票(或者XX票),反对XXX票(或者XX票)票,弃权XX票(或者X票)。接受XXX辞职请求的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

    特此报告。

    附件(一般包括关于接受XXX辞去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XXX辞职情况的材料、XXX书面辞职请求)。

    (四)罢免代表报告

    XXXXXX日,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决议,罢免XXX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应到会代表XXX名(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XX名),实到会XXX名(或者XX名)。无记名表决结果,赞成XXX票(或者XX票),反对XXX票(或者XX票)票,弃权XX票(或者X票)。罢免XXX代表职务的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

    特此报告。

    附件(一般包括关于罢免XXX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XXX被罢免情况的材料、XXX申辩意见)

    (五)代表去世报告

    由XXX选举的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XXX(男/女,XXXXXX职务),因XXXX,于XXXXXX日在XX去世。

    特此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资格的平时变动情况报件的内容、报送的主体和方式在现实中很复杂,需要在法理上并从实际出发另外加以研究和解决,使之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方便实际需要。

    为了规范有关报送单位报送的有关代表资格报件的内容和形式,需要在每届人大代表换届时及时将有关工作程序、统一规范的报告文本格式、附件材料的要求等,印发有关报送单位参照,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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