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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应做好“五篇文章”

宋秀万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7月10日 09:53:29

    代表密切联系选民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内容,是执行好职务的必要条件,是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全部活动的基础。

    在实践中,不少地方代表联系选民存在着“方法单一且联系不够普遍、被动应付、畏难情绪较大”等诸多问题,笔者以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应着重做好以下“五篇文章”。

    代表联系选民的方式要多样化。如代表主动向选区内各单位或选民印发自己所在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定期走访选民、邀请选民座谈;定期或应选民要求接待选民来访;有条件的选区可以设立代表联系选民信箱,在选区内的单位确定联系人;积极参加选区的公益活动;以社区、单位群团组织为依托,借助这些组织的作用,与选民建立稳定的联系。

    代表联系选民要注重实际效果。应突出五项工作重点:积极认真的为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报告,为提出议案、建议,为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发表意见做好准备工作;诚心为选民释疑解惑,协助政府推进工作;客观的向政府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监督政府改进工作,督促解决实际问题;注重研究法制建设中的问题,推动地方依法治理工作;让选民了解代表和人大的工作情况等。

    代表联系选民需要提高自身素质。要加强对党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水平;要经常参加人大常委会、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掌握工作方式与方法;代表之间要广泛开展履职交流,互相启发和帮助。

    代表联系选民应有较好的服务和保障。“一府两院”要尊重、支持代表的工作如多举办政情通报会,介绍本行政区域重点、热点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人大常委会要把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注重调查研究,给予具体指导,多组织代表参加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的督办检查,使之掌握具体情况;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联络机构要热情、细致的协助代表建立联系选民的渠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要进一步加强《代表法》的宣传,落实好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

    代表联系选民要形成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履职交流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创优争先制度等,使代表联系选民规范化、制度化,促使联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作者单位:湖北省秭归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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