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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 再创人大信访工作新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盛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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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和办公厅的其他几位负责同志一起,参加信访局的干部会,共同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批示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大家对进一步改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借此机会,讲点学习体会。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在中央信访联席会议的指导下,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机关的信访工作,积极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邦国同志、兆国同志多次对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作出指示,强调要把信访作为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

        从总体上看,我们对人大信访工作的认识是不断深化、逐步提高的。过去的四年,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从现在起,算是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即从2003年本届常委会组成到2004年底,我们多次强调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但由于对信访工作情况了解不深和对其规律性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提出一整套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办法、措施。信访工作究竟怎么做,思路并不很清楚。由于当时的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重要来信得不到及时登记、处理,甚至发生丢失、毁损的情况。交办的信访件也比较少,只占信访总量的1.2%,交办信访件的办结反馈率不到三分之一。这期间,我们对信访工作曾有过鼓励,也有过批评。

        第二个阶段,从2005年初到今年上半年。2005年1月,总结多年来人大信访工作的经验,经过认真研究,我们提出了“五句话、二十个字”的工作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五句话、二十个字”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四个百分之百”,就是要求对所有的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百分之百;对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百分之百;对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百分之百;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百分之百。这一时期,信访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信访局的同志在认识上也有了很大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大家认真负责地工作,工作有了明显改进,开创了人大信访工作的新局面。对这一阶段取得的成绩,邦国、兆国同志都是肯定的。应当指出,前面讲的“五句话、二十个字”的工作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是针对当时信访工作不规范的状况提出的,只是从工作层面上改进和加强机关的信访工作。从实践来看,这并没有过时,而且仍具有生命力,我们现在需要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赋予它们新的内涵,使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在过去四年多的工作中,我们十分注意发现、总结和交流各地人大的信访工作经验,着力从整体上推进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信访工作。2003年,在湖南省常德市召开第一次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常德市县、乡两级人大信访工作“八个到位”的经验。2004年,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第二次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介绍贵阳市关于设区的市一级人大信访工作“八个创新、四个转变”的经验。2005年,我们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信访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五句话、二十个字”的工作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要求,同时明确提出,实施这个工作原则和达到这个目标要求,关键要把握两点:第一,要在综合分析上下功夫;第二,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从那以后的一年多时间内,我们一直围绕着这两点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我们还向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汇报,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坚持在联席会议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现在刚刚开始。今年年初,我们注意到全国人大机关来信来访总量持续上升,尤其是重信重访、涉法涉诉信访大幅增加,信访办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体制性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国人大机关2004年信访量是10万件次,2005年上升到17.6万件次,2006年又猛增到22.7万件次。两年增加了一倍多。今年春节前,我与信访局同志座谈,对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和办理难的原因进行分析。我们感到,尽管原因十分复杂,但主要还是体制性的原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许多信访问题在行政部门实行三级终结、司法机关实行司法程序终结的情况下,不少信访人转而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诉求,希望通过人大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而全国人大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拒绝。这是人大信访量大幅上升的重要原因。事实上,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中央领导同志讲,处理信访问题,无论是三级终结也好、司法程序终结也好,都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事要解决、人要回去”为标准,而不是以够不够立案、是否符合再审条件为依据。另一方面,由于全国人大机关受理的信访件,基本上是从全国人大交到省级人大,省级人大再逐级交到市、县级人大办理。而人大的来信来访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等方方面面,有个人访,也有群体访,情况复杂、案情各异。省级人大的同志认真负责地转交这些来信,积极督促办理,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问题,但由于体制性的原因,许多问题处理起来仍然难度很大。现在看,这种由人大逐级交办信访件的做法,无论是从领导体制上,还是从工作职责上讲,都是不顺畅、不适当的,难以推动信访问题的真正解决。这也是导致人大重复信访大量增加、人大信访件办理难的一个症结所在。在今年3月份的人大信访座谈会上,我曾列举了一些重信重访的典型例子,有的信访人一年来信来访一百多次、两百多次,多的接近三百次了。可见,按照我们原来的交办方式办理,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要求有许多困难。

        就在我们艰苦探索人大信访工作新途径、新举措的时候,今年3月,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接着又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和王刚、建敏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这“一个文件、三个讲话”,对我们从事人大信访工作的同志来说犹如久旱逢甘雨。我本人反复、仔细地阅读这些文件和讲话,确有茅塞顿开的感觉。中央文件提出,新时期的信访工作要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我理解,这个新格局,核心是统一领导,也就是党委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这个新秩序,就是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这个新机制,就是要把信访工作纳入到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的框架内,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按照这个精神,我们逐步理清了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思路,明确提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个目标、三个新、三个化”的要求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再次开创人大信访工作新局面。

        常委会办公厅起草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请示》及《关于改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办法》,报送中央联席会议。周永康、王刚、华建敏同志同意这个请示和办法。这个请示提出的进一步改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主要意见,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人大的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达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中央要求,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在地方是党委统一领导;在中央这一级,就是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在中央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下开展信访工作。这一条是最重要、最根本的。

        二是坚持在中央信访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处理信访问题。中央信访联席会议是中央领导下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中央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之一。全国人大机关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必须坚持在中央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协调指导下进行。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机关的信访工作,就要在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从今年7月份开始,全国人大机关对受理的诉求类信访件,不再直接向省人大和中央部门交办了,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信访人反映问题的类型,分门别类列出清单,逐月报送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由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转送给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中央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有关情况抄告省级人大常委会,请省级人大在同级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办理,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反馈办理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也与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三是坚持在中央联席会议统一部署下做好重点信访问题的督查和督办工作。这就是在中央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派员到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参加督查工作,具体负责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信访件。这样就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找到了出路。

        四是坚持在中央联席会议的统一规划下,畅通信访渠道。这里主要是两条,一是在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规划、指导下,将人大信访信息纳入到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同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二是在国家投诉受理中心建成后,全国人大机关的信访受理工作也纳入到这个中心,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的反映和有效处理。

        这次改进信访工作,从学习中央文件到向中央联席会议报送请示,前后大体经历了近三个月的时间,我们的认识随之逐步深化、提高,最后形成了明确的思路,这是不容易的。我们讲再次开创人大信访工作新局面,就是要落实好经过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的“四个坚持”,赋予“五句话、二十个字”、“四个百分之百”新的内容、新的内涵,使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现在,目标已经明确,关系已经理顺,我想对信访工作再提三点具体要求:

        首先,进一步统一认识。统一认识,首先是对过去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找准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的主要矛盾,认清体制障碍是症结所在。把认识统一到“一个文件、三个讲话”的精神上来。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作为这个机关的办事机构,常委会办公厅一定要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始终确保信访渠道要畅通,不能拒收一封来信,不能拒绝一位来访者。只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才能够自觉地按照中央要求,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要认真落实好改进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中央联席会议已经原则同意常委会办公厅制定的改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办法,但这个办法还主要是原则性的要求,信访局要逐步细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处室,落实到局长、副局长、处长、副处长和每一位接待来信来访的同志身上。信访局现在搞了一个实施细则,对改进后的工作程序,从信访受理、综合分析、报送转交、代表件的办理、反馈督查、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管理和调查研究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这些规范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同时,要在执行中随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要对相关的人大信访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抓紧修改,使之适应新的情况和新的要求,使改进信访工作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综合分析,发挥“第二研究室”的作用。中央5号文件和三个讲话中都明确提出,信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挥“第二研究室”的作用。信访局要在做好信访事项受理、报送和转送、督查工作的同时,加强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通过办信接访了解社情民意,选择一些重大的、突出的、倾向性问题,有准备、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查研究,了解问题的现状、成因,提出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向常委会党组和领导同志报告。发挥“第二研究室”的作用,绝不是某个处或几个人的事,是整个信访局的重点工作,要求信访局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法律、政策水平,提高综合分析能力。

        总之,我相信,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领导下,在中央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的指导下,我们完全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统一思想,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再次开创人大信访工作新局面。(本文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6月22日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重要文件座谈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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