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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张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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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进一步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以及遵循的原则,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下面,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谈几点体会。


  一、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从低级到高级、从无序到有序、从落后到先进、从不文明到文明的逐步发展、演变过程。社会主义的发展也是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进而发展到共产主义的过程。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体现了文明进步的历史进程。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文明进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党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奋斗目标,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

  和谐社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社会的和谐来自于社会的稳定、团结、有序、保障等诸多和睦的方面,而不和谐则产生于社会中的矛盾、争斗、失序、缺少保障等诸多不和谐的因素。社会的和谐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基本制度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制度文明带来社会和谐。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追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完全能够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和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国民经济基础更加雄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阶段。人民生活水平较之改革开放初期有了很大提高,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尽管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但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今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仍将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推进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和谐社会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突出强调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口、资源、环境保持均衡,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指导思想和要求,归根结底就是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们基本上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人民过上全面小康的“好日子”。这就需要解决前进和发展中诸多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成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比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过大,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阻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高度重视和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国家更稳定、生活更和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谐社会建设,《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遵循原则,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未来社会的绚丽蓝图。它突出表达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美好憧憬。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艰巨任务。建设和谐社会既是党的任务,也是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个人的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与我们的衣食住行、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我们都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想和谐、建和谐、促和谐,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多做有利于和谐的事,不做破坏、危害、妨碍和谐的事。每个部门、每个人都要牢固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增强创建和参与意识,使全社会充满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力。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失业保障机制、社会福利机制、环境保护机制、安全生产机制、创新激励机制,重点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和房价过高等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系统、全方位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民利、调动民力的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重点发挥好四个方面作用:

  1.法制保障作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建设和谐社会。其中民主法治是排在首位的要求。这说明法制建设在和谐社会中是起着基础和保证作用的,是我们整个和谐社会的基石。人大及其常委会从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上说,它既是立法机关,又是法律监督机关。它一方面履行立法职能,另一方面履行监督职能,核心是要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或多数人利益和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我们制定法律和维护、遵守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制度,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规范人们的行为,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人大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都是围绕发扬民主,健全法制,代表民意,保障民利来进行的,从根本上反映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

  2.权力监督作用。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和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及其相互之间的权力运作依法、规范、廉洁、高效,既协调一致,又配合有序。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关键是要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两个“水平”,两种“能力”,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重点。要有效保证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两种重要机制是不可缺少的:一是制约,二是监督。这些都需要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来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国家机关的机制保障。

  3.民意表达作用。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民意机关。人大代表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每年人代会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意志行使权力的集中体现。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与选区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通过联系选民,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来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集中多方面的意见,在各种会议上履行代表职责。这对反映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调解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定法律、法规是调整、平衡和表达群众利益和诉求的途径和手段。通过立法调整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国家权力机关表达民意的重要工作。此外,人大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预决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和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也都可以发挥表达民意的作用。总之,在这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有许多工作可做的。

  4.联系群众作用。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人民群众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所以,密切联系群众,在人大工作中走群众路线,是人大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代表履职是代表人民依法行使权力,目的是为了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我们要在各项工作中,更加自觉地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进一步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意,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做好三项工作,为发挥和谐社会建设作用创造条件

  目前,哈尔滨市正面临换届选举,将要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和当前人大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需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为新一届的立法工作做好准备。本届人大的立法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在应着手制定下届人大的立法计划。我们已着手立法调研工作,并积极和有关方面进行沟通,研究今后的立法项目。重点是围绕实施哈尔滨市“十一五”规划,保障和推进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进行立法选题,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做好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2.为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准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目前,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在研究本地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具体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也制定了学习贯彻《监督法》的意见,为明年实施监督做了必要准备。《监督》法规范的不仅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如何行使监督职权,还包括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如何履行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义务。因此,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也应认真学习《监督法》,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接受监督。

  3.搞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要充分利用换届选举的机会,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适当增加基层代表的比例,注重代表政治素质和议政能力,提高人大代表的公信力,为下届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来源:哈尔滨日报  200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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