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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塑造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副主任 崔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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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在人代会期间,代表要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做出决议和决定,提出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建议;闭会期间,要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调研和专题视察以及代表小组活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这些都是“国之大事”,不具备一定的专门知识难以当此大任。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代表必须加强学习,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


        “糊涂代表”投出了“糊涂票”

        若干年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全国人大选举时,有的代表投票选举不满45周岁的人为国家主席,有的代表投票选举不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人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还出现个别代表为收藏选票而不投票、表决时不按表决器的现象。湖南省溆浦县油洋乡召开人代会,有29位“糊涂代表”投出了“糊涂票”,即选举该乡一位不是人大代表的副乡长担任乡人大主席职务,因结果无效,致使没有选出乡人大主席。

        要避免“糊涂代表”的出现,必须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着力提高代表的素质,使代表们掌握必要的知识,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认认真真地履行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开班式上说,全国人大行使职权的每一项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要求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广博的知识,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必须具备参与决定国家事务的能力。

        江门市江海区人大代表叶英球说,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认真学习,让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用法”者,让自己成为具有强大精神动力的人。他说,通过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的有关知识,坚定了当好人民代表的信心和决心。

        学习型社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的时代需要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中央9号文件引领培训热潮  

        2005年,中共中央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9号文件总结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献。

        中央9号文件共18条,其中有10条与人大代表工作相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颁布了5个配套实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履职要求,并明确了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依次是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但在2005年的工作安排中,代表工作被提到了重要位置。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在杭州、北戴河、上海、深圳举办了四期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有38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培训。这是落实中央9号文件提出的“建立对代表的系统培训制度”的重要举措。

        每期代表培训班一般举办6天,来自各省(市、区)的近百名全国人大代表,全面系统地学习如何审议各项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及闭会期间如何更好地依法执行职务等人大的基本理论和履职的基本知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培训工作非常重视。第一期培训班结束后,吴邦国委员长、王兆国副委员长、盛华仁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培训班情况简报上,对进一步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做出批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杭州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搞好代表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计划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并形成制度,长期不懈地坚持抓下去。

        何鲁丽副委员长在北戴河培训班上强调,当好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需要多方面的知识。代表要把培训班作为一个契机和新的起点,振奋精神,只争朝夕,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培训班结束,回到各自工作岗位后,还要继续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生活方式来认识对待。只要大家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就一定能在人大代表的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李茵参加培训班之后说:“代表培训是件好事,它让我一次培训,终生受益。”全国人大代表李莉说,她第一次在人民大会堂听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连什么是国内生产总值都不清楚。参加了培训班使她尽快进入了角色。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有机会接受这样系统的履职培训,真是太幸运了!

        组织代表培训,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和战略性的举措,对于增强代表意识和提高代表素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富有特色的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代表中的代表。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有一半以上是新同志。在人大工作多年的同志,也需要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熟悉法律和提高业务能力。因此,委员长会议决定,在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请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专家学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授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  

        1998年6月1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了法制讲座,由宪法学专家许崇德教授主讲《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首次法制讲座为什么要讲宪法呢?对于这个问题,李鹏委员长解释说:“依法治国,归根到底就是依照宪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宪法的实施摆在首要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熟悉宪法,执行宪法,把宪法作为立法和执法监督的根本准绳,切实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全体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和遵守宪法,真正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统计,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办了30期法制讲座。2003年1月,全国人大培训中心编辑出版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一书,李鹏委员长为此书欣然作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制讲座制度就这样沿袭下来,没有因为换届而中断。2003年4月25日,刚成立不久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法制讲座。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迫切需要我们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他还强调,作为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管理、历史、军事等方面的知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了法制讲座制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发扬这一传统,承前启后,继续办好法制讲座。

        常委会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学习了解的知识很多,因此讲座除安排宪法、法律等法制方面的内容外,还需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结合人大工作需要,安排一些其他重大课题。因此,从2006年2月起,法制讲座更名为专题讲座。

        2006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内容的专题讲座,主讲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引人注目的是,这次专题讲座首次启用了视频会议系统,通过视频向各省级人大常委会直播会议实况。视频会议系统的启用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的影响面进一步扩大,高层次的培训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共享。

        远在千里之遥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沈安波提前1个小时便来到省人大的视频会议室,他和在场的100多名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人大代表一起全神贯注盯着面前的电子显示屏。沈安波告诉感慨地说:“身为全国人大代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直接听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声音。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离我们基层越来越近了。”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22次专题讲座,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张新枫主讲《我国的禁毒工作和禁毒立法》。讲座前,在会场外摆设禁毒展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饶有兴致地观看了每块展板。为更好地了解讲座的内容,正式讲座前还播放了20多分钟的资料片。会后,一位常委委员说:“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在内容上越来越丰富,形式上越来越生动,可以说是每次常委会会议圆满的‘句号’。”


        人大代表培训工作不断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的培训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代表初任培训,就是在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后、人代会召开前,对代表进行的短期培训,目的是使代表了解人大的基本理论和会议的基本程序;二是代表的履职培训,也就是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履职的必备知识,如怎样审议工作报告和法律案,如何提出议案和建议等;三是代表的专题培训,主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安排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不讲授“应知应会”的内容,而是一种学习研讨,专业性和针对性较强。

        举办专题研讨班是全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创新和深化。2006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新疆首次举办“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参加学习的代表都具有相应的专业、工作背景,或者是提出过有关能源与环境方面议案和建议的代表。除邀请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作专门报告外,还请资深的学者从学术层面进行分析讲解。专题研讨班还请一些代表,结合自身专业或工作进行具有学术研讨性质的交流发言。代表们还围绕研讨的内容,在新疆进行了实地考察。

        参加这次专题学习的有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大代表,他们当中有石油、电力、化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和企业家,有教授、研究员、工程师、经济师和会计师,还有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

        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专题呢?这是因为,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资源和环境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兴衰。近些年,举办能源与环境问题专题研讨班有利于代表深化认识,开阔视野,启发思路,更主要的是对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好相关的工作有实质性的帮助。

        代表们对这次专题研讨给予了高度肯定。全国人大代表范谊说:“本次培训选题意义重大,现实性强,培训组织缜密,讲座质量高,调研安排丰富,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国人大代表袁仁国这样评价:“专题学习研讨的形式很好,对提高代表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将产生重大影响,希望以后多组织一些专题研讨活动。”  

        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举办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专题研讨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作专题讲座,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作学术报告。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专题研讨班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长路甬祥作专题讲座,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作专题工作报告。这两期班都安排了专项考察。  

        盛华仁副委员长曾指出,现在全国有各级人大代表近290万,这是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从八、九、十这三届全国人大来看,平均每届有73%是新代表。按照这个比例匡算,四届下来,全国就有800多万人当过乡(镇)级以上人大代表。这些同志分布在全国的各个地方、各条战线、各个岗位,其中有相当比例的同志是各级党政干部和基层骨干,如果这些同志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都经过培训并通过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实践,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议政水平,具有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这对于各级干部素质的提高,对于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做好其他各方面工作,将会起到多么大的作用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在接受《中国人大》采访时谈到: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他们参政议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通过培训,代表们依法履职的积极性被广泛调动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代表的系统培训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史留下了珍贵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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