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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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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下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人大信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最直接、最具体的行动。
        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矛盾的“晴雨表”,起着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民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人大信访工作又是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民负责的重要机制,信访是公民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制度化途径,是对国家权力实施直接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受理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既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更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履行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同时,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是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直接作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要切实地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始终把加强监督工作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大信访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人大信访部门要注意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起来,通过综合分析和整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具体问题,了解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了解“一府两院”在法定职权内开展工作的情况,了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增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人大信访工作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服务,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第二,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不断创新,不断推动人大信访工作实现新跨越。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行“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限期反馈、严格监督”的五句话二十个字的工作模式,推动人大信访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中共中央9号文件对健全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要加强对信访动态的综合分析,做好信访件的交办、督办工作。要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要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与了解社会动态、完善预测防范机制、畅通与人民群众渠道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人大信访工作写进中共中央文件,是第一次,也是一次飞跃,是质的变化。
        第三,始终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人大信访工作的重点。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做好信访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逐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首先,注重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其次,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交办给有关部门和地区研究处理,促进这些问题依法妥善的解决。同时,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当前的人大信访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使命。要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责任观念,真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推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中共中央9号文件对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指针。为了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四川省委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川委发(2005)13号文件,明确对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提出了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常委会信访办关于信访情况和重大信访案件的工作汇报,制定了关于办理全国人大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的办法、全省人大信访综合分析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实施,进一步推动人大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进行探索、总结和完善。
        三、人大信访工作要自觉地为人大监督工作服务。要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人大整体工作的格局中,把信访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基础环节和手段,与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应当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倾听民情、了解民情、集中民情方面的作用,使信访工作成为推进我省立法工作民主化的重要渠道,从而使我省立法工作更充分地体现群众愿望,更加广泛地集中群众智慧。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人大信访工作应逐步形成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具体方式,逐步形成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处理的新机制,人大信访机构应为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处理服务,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立法、人事任免、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充实监督工作内容。
        四、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信访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密切配合,实行上下联动。上级人大信访机构应加强对下级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要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做好信访老户的息访息诉工作,变上访为下访,消除不安定因素,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努力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群体访,促进信访工作的有序化。对一些重大信访问题,要适时跟踪督查,应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充分发挥自身在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的特殊作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作好信访工作。各级人大信访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司法机关的信访机构以及政府其他信访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协作,督促他们办理和反馈人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同时,建立信访信息交流机制,互通信息和情况。
        五、加强综合分析和督办力度。把信访工作与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尤其重要。近年来,人大信访呈明显的上升趋势,量很大,涉及面宽,有些方面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要切实加强对信访所反映的问题的分类,进行综合分析。对于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定期地提出动态分析报告,供常委会安排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时参考。综合分析工作做好了,一方面能够增强人大信访工作的实效,另一方面也可以扩大人大工作的视野,了解更多的社情民意,对于进一步联系人民群众起着积极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人大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机构和人员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面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大信访工作要有新的作为,关键是要建立一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高素质的人大信访干部队伍。信访工作是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要加强政治、法律等方面的学习,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克服困难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提高分析归纳的能力,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充分认识信访工作是体现党和国家形象的“窗口”,构建的是党的“民心工程”,维护的是党的执政基石。应下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大信访工作的整体素质。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已将全省人大信访干部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并开始实施,分期分批培训市、州、县人大信访干部。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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