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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公民参与立法

万其刚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7月31日 12:32:35

    [1]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17—118页。

    [2]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16—120页。

    [3]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42页。

    [4]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43页。

    [5]志灵:《听涨会频现突显程序正义的残缺》,载《法制日报》200810233版。

    [6]参见徐显明:《公民参与立法的法理学分析》(这是提交给200471213日中加“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国际研讨会的论文)。

    [7]《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26页。

    [8]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303304页。

    [9]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98页。

    [10]廖盖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425页。

    [11] 见吴大英、任允正、李林著:《比较立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第363页。

    [12]杜钢建:《议会立法听证程序刍议》,载王晓民主编兼总策划:《议会制度及立法理论与实践纵横》,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页。

    [13]见周天勇等主编:《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2007年版,第7580页。

    [14]见钟鞍钢:《部分外企无视中国法律拒建工会》,载《法制日报》200410201版。

    [15]见申屠青南:《应承认存在不同利益集团》,载《中国青年报》200621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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