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民参与立法
万其刚
[1]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17—118页。
[2]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16—120页。
[3]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42页。
[4]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43页。
[5]志灵:《“听涨会”频现突显程序正义的残缺》,载《法制日报》2008年10月23日第3版。
[6]参见徐显明:《公民参与立法的法理学分析》(这是提交给2004年7月12—13日中加“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国际研讨会的论文)。
[7]《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26页。
[8]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303-304页。
[9]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98页。
[10]廖盖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425页。
[11] 见吴大英、任允正、李林著:《比较立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第363页。
[12]杜钢建:《议会立法听证程序刍议》,载王晓民主编兼总策划:《议会制度及立法理论与实践纵横》,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页。
[13]见周天勇等主编:《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2007年版,第75—80页。
[14]见钟鞍钢:《部分外企无视中国法律拒建工会》,载《法制日报》2004年10月20日第1版。
[15]见申屠青南:《应承认存在不同利益集团》,载《中国青年报》2006年2月1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