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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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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安排的决定》规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我省个别市、州今年和明年进行乡镇合并试点,新组建的乡镇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后,是否还要在2007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我们的意见是:新组建的乡镇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后,到2007年下半年其任期不满五年,仍应按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安排的决定》确定的原则和时间,同步进行换届选举。妥否,特请示。(某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2005年11月30日)

        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的原则,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这一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是基于全国县乡人大上一次换届选举的时间而作出的。你省进行乡镇合并试点的市、州,新建的乡镇今年和明年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到2007年下半年新建乡镇国家机关的任期仅过一年多,不满五年。建议作为例外情况,这些新建乡镇可不参加2007年下半年全省统一安排的换届选举,等下一次换届选举时再与本省其他地方保持同步。(2006年1月5日)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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