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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监测勘探开发环境影响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6年02月27日 08:30:05

    法制日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今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表决通过的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规定,必须实时跟踪监测勘探开发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翟勇说,关于环境保护,这部法律作了很多的规定,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方面是要遵守合同,因为合同是承包者和海底管理局签订的,海底管理局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尊重公约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公约有专章对海洋环境保护作出了规定。第二个方面是遵守海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这个规定的原则是不低于国际标准。第三个方面,是本法的具体规定。首先勘探开发者要对勘探开发区域的海洋环境进行调查,了解区域情况,还要确定环境基线,然后要对勘探开发行为对区域的影响作出评估。在此之上,还要制定一个监测方案。这个监测方案要求必须实时跟踪监测,不断监测勘探开发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而且为了保证监测能够有效实施,还需要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另外,要把监测的数据做出记录,以便为检查提供依据。同时,法律还规定勘探开发者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物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责任编辑: 王伟